南珠大道以西、金海岸大道以南195.53亩土地 临时使用项目公开招商竞价结果确认书
2026-05-09
广西/北海 招标采购
南珠大道以西、金海岸大道以南195.53亩土地 临时使用项目公开招商竞价结果确认书
广西/北海-2026-05-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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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珠大道以西、金海岸大道以南***.**亩土地 临时使用项目公开招商竞价结果确认书
南珠大道以西、金海岸大道以南***.**亩土地
临时使用项目公开招商竞价结果确认书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招商标的位于南珠大道以西、金海岸大道以南,共由*宗国有建设用地组成,共计***.**亩(以双方签订临时使用协议书为准),主要用于以足球训练为主的体育场所经营及相关用途。本次公开招商现场竞价时间****年*月**日。
二、中标人信息
经过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价程序,现确认陈仁进(身份证号:******************)为本次公开招商项目的中标人。
三、竞得条件
临时使用费:临时使用费为****元/亩·年(挂牌价,且为实际成交价,因仅一人参与竞价),期限内使用费逐年递增*%。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详见后续签订的临时使用协议书。
临时使用期限:本次临时使用期限为*年,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由乙方足额支付场地临时使用费和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四、临时使用用途
中标人承诺主要用于以足球训练为主的体育场所经营及相关用途,不得用于从事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道德风尚的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活动。
五、其他事项
本次竞价结果公示*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个工作日内招商人与中标人签订临时使用协议书,如未按要求签订临时使用协议书并按时足额交纳款项的,视为自行弃权,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确认书一式两份,招商人和中标人各执一份。
招商人:(盖章) 中标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