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广汕南路南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5-09
广东/广州 中标结果
增城广汕南路南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东/广州-2026-05-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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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广汕南路南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正常增城广汕南路南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共 * 条
公示信息
| 招标项目名称 | 增城广汕南路南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
|---|---|---|---|
| 标段(包)名称 | 增城广汕南路南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
| 性质 | 正常 | ||
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增城广汕南路南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增城广汕南路南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增城广汕南路南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
| 公示名称 | 增城广汕南路南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 **:**:** | |||||||||||||||||||||||||||||||||
| 评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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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合格中标候选人名称 | 合格中标候选人代码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候选人资格情况 | 候选人业绩情况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 |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 *******.**元 | 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贺红军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 | (主)广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成)鸿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 | *******.**元 | 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 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 设计服务期限: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方案修改, 方案确定后**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日内完 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日内完成补 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 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 .*%;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 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 勘察服务期限:承包人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的工期必须满足设计工 期要求。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 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 .*%;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 合同价格的**%。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邱晓莹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 | (主)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广州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 | *******.**元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陈艳平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号*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 **:**:** | 公示结束时间 | ********** **:**:**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