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平公资采2026361号】郏县冢头镇人民政府2026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5-08
河南/平顶山 招标采购
[平顶山市]【平公资采2026361号】郏县冢头镇人民政府2026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平顶山-2026-05-08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平顶山-2026-05-08 00:00:00
【平公资采*******号】郏县冢头镇人民政府****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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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郏县冢头镇人民政府****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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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项目编号:郏采磋商******** | |||||||||||||||
| *、项目名称:郏县冢头镇人民政府****年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 |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预算金额:*,***,***.**元 |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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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村内道路及水毁路段边坡加固(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建设地点:郏县冢头镇境内。 *.*资金情况:财政资金。 *.*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及磋商文件中所有内容。 *.*计划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质量保修期: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期限。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个标段。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 |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号文件之规定。 |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如有不良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 *.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 | |||||||||||||||
| *.售价:*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郏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绿色采购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我单位(招标人)严格按照平财购【****】**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 *、监督部门:郏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郏县冢头镇人民政府 |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冢头镇龙湖大道西侧 | |||||||||||||||
| 联系人:董先生 | |||||||||||||||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加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楼东南户 | |||||||||||||||
| 联系人:张士奇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张士奇 | |||||||||||||||
| 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