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2026-05-08 00:00:00
为进一步满足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外出公务用车需求,规范用车管理,保障全体员工公务用车行车安全,切实提升工作效率与服务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现组织开展公开询价采购公务用车驾驶服务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财务、业绩状况和商业信誉;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设备、服务、交付等能力;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含当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五)在拉萨市有固定办公场所、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响应服务过程中我院交予的工作要求;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前**日内,双方根据实际合作情况和需求,包括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业务需求变化、合作满意度等多方面因素,协商是否续签合同,退出机制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服务费用
(一)由供应商负责招聘配备一名专职驾驶员并提供日常驾驶相关服务,每年含税服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万元(不含驾驶员的差旅补贴、出差住宿费、出差餐费及其他需报销费用),即三年的项目含税服务费总额不超过**万元。
(二)驾驶员的差旅补贴、出差住宿费、出差餐费及其他需报销费用将由我院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发放。
(三)超过上述费用范围的报价文件,将视为无效报价。
四、服务要求
(一)我院仅与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不与驾驶员建立任何劳动合同关系。供应商需提供具备相应驾驶资质和丰富驾驶经验的驾驶员,须全权承担派驻专职驾驶员的薪酬薪资、社会保险、法定福利、年度体检、岗位培训及相关商业保险等全部费用与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驾驶员日常管理、安全教育、健康筛查机制,严格把控从业资质与身体条件,确保驾驶员身心健康、持证合规、安全上岗、规范履职。
(二)供应商应明确约定驾驶员试用期时长、正式聘用标准及整体服务合作周期,做好人员定岗定责、考核考评及后备替补预案,保障服务期间人员稳定、岗位无缝衔接,不得因人员变动影响日常公务用车保障,负责处理因驾驶员过失导致的交通违章、人员意外伤害等问题。
(三)驾驶员应服从环科院出车安排,需要用车时应立即到位,满足用车需求;在出车前,驾驶员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车灯、刹车系统、轮胎及其他部件的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维修;出车回来,驾驶员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定期检查加油卡余额,发现余额不足时,应立即向院相关负责部门汇报。
(四)驾驶员应熟悉车辆的保险、验车、保养、维修等工作;做好车辆年检和日常维护,保证车辆状况良好,按时出车,确保车辆正常使用和安全;记录行车关键数据(如行驶里程、时间等);及时完成安排的其他任务。
五、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的提交按照本征询函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报价函;
(二)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盖章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下载);
(三)公司简介(盖章);
(四)营业执照(副本)盖章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证件盖章复印件;
(六)近三年内,承接过的汽车租赁及驾驶服务案例材料(提供不少于*份合同(盖章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价格等因素可脱敏处理);
(七)服务方案(根据上述第四款“服务要求”落实)。
六、响应文件提交要求
(一)响应文件须提交纸质版并胶装成册,密封后提交至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资格。
(二)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递交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金珠中路**号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南楼***办公室;
(四)我院将组织对报价文件进行综合比选,最终结果将在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网予以公布。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