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2026-05-08 00:00:00
翠亨物业公司****年度第*次后勤物资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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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亨物业公司****年度第*次后勤物资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翠亨物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组织翠亨物业公司****年度第*次后勤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翠亨物业公司****年度第*次后勤物资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预算金额:包组*:最高限价*,***,***.**元,包组*:最高限价***,***.**元;合计*,***,***.**元。
(五)最高限价:包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元,包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六)服务详细内容:本项目分为以下两个包组:
|
包组 |
标的内容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
包组* |
翠亨物业公司后勤物资采购项目(工程类)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年或累计采购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服务合同自动终止。 |
供货商应指派固定的人员按采购人订单将所需货物送到指定的地点。 |
|
包组* |
翠亨物业公司后勤物资采购项目(耗材类)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年或累计采购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服务合同自动终止。 |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供应商可选择参与一个或以上的包组投标,但只可能成为其中一个包组的中标候选人。每个供应商最多只能被确定为*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包组*和包组*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包组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已获得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如参加包组*的投标,将不具有包组*的候选人推荐资格。
(七)本项目不允许有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个月内任何*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者提供****年或****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提供供应商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为其员工购买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截止至项目开标时间),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须在翠亨集团阳光采购平台(*****://*******.******.**/#/)完成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缴纳获取磋商文件的费用。
三、获取磋商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期间在中山翠亨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上获取磋商文件。具体获取方式详见《阳光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本项目磋商文件费用为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山翠亨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开标地点:中山翠亨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开标系统。
注: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山翠亨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个工作日。
六、项目公示及公告媒体:中山翠亨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翠亨物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小姐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中山市石岐街道海景路*号*栋首层*卡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
邮箱:*******@***.***
发布人: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发布时间:****年*月*日
翠亨物业公司****年度第*次后勤物资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翠亨物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组织翠亨物业公司****年度第*次后勤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翠亨物业公司****年度第*次后勤物资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预算金额:包组*:最高限价*,***,***.**元,包组*:最高限价***,***.**元;合计*,***,***.**元。
(五)最高限价:包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元,包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六)服务详细内容:本项目分为以下两个包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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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 |
标的内容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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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 |
翠亨物业公司后勤物资采购项目(工程类)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年或累计采购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服务合同自动终止。 |
供货商应指派固定的人员按采购人订单将所需货物送到指定的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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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 |
翠亨物业公司后勤物资采购项目(耗材类)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年或累计采购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服务合同自动终止。 |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供应商可选择参与一个或以上的包组投标,但只可能成为其中一个包组的中标候选人。每个供应商最多只能被确定为*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包组*和包组*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包组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已获得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如参加包组*的投标,将不具有包组*的候选人推荐资格。
(七)本项目不允许有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个月内任何*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者提供****年或****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提供供应商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为其员工购买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截止至项目开标时间),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须在翠亨集团阳光采购平台(*****://*******.******.**/#/)完成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缴纳获取磋商文件的费用。
三、获取磋商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期间在中山翠亨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上获取磋商文件。具体获取方式详见《阳光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本项目磋商文件费用为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山翠亨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开标地点:中山翠亨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开标系统。
注: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山翠亨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个工作日。
六、项目公示及公告媒体:中山翠亨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翠亨物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小姐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中山市石岐街道海景路*号*栋首层*卡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
邮箱:*******@***.***
发布人: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发布时间:****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