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2026-05-08 00:00:00
湖南同纬度水果新品种湘西区试基地建设项目(第一次)包*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亿丰建设有限公司(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湖南同纬度水果新品种湘西区试基地建设项目(包一)场地整理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项目信息
*、采购合同名称:湖南同纬度水果新品种湘西区试基地建设项目(第一次)包*施工合同
*、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同纬度水果新品种湘西区试基地建设项目(包一)场地整理
*、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
*、项目内容:*****;土地平整、铺设绿网、开机耕道、场地打围、展牌竖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与甲方采购文件。
*、项目负责人:罗秋丽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
合同金额大写:贰拾叁万贰仟壹佰壹拾陆元伍角八分
(*)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 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总价) |
* | 亿丰建设有限公司 | / | 否 | / | / | * | 项 | ******.**元 | ******.**元 |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自甲方书面下达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之日起计算。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 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
(*) 不可抗力;
(*) 甲方书面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原因外,工期一律不予顺延。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并通过竣工验收。
合同履行地点:怀化市中方县中方镇陈家湾村(怀化市农业科学研究院高新区科研基地)。
合同履行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四、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和进度款,本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提交完整竣工结算资料,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结算完成后,再提交与结算价款等额的合法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即人民币*****;贰拾贰万伍仟壹佰伍拾叁元零角捌分(小写:****;******.**元)。剩余合同总价款的*%*****;,即人民币陆仟玖佰陆拾叁元伍角零分(小写:****;****.**元),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期十二个月*****;。*****;质保期满,且乙方已履行完毕全部保修义务,无未决的质量争议或索赔事项后,经甲方书面确认,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支付申请及合法有效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无息支付质保金。如质保金有扣除的,无息支付剩余质保金。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怀化市
九、合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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