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区2025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批)水 毁修复项目(庙子沟河山神庙子乡凉水井子村段护岸(暗渠) 水毁修复工程) 中标其它
2026-05-08
辽宁/葫芦岛 中标结果
连山区2025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批)水 毁修复项目(庙子沟河山神庙子乡凉水井子村段护岸(暗渠) 水毁修复工程) 中标其它
辽宁/葫芦岛-2026-05-08 00:00:00
连山区****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批)水 毁修复项目(庙子沟河山神庙子乡凉水井子村段护岸(暗渠) 水毁修复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年**月**日信息来源: 葫芦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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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区****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批)水

毁修复项目(庙子沟河山神庙子乡凉水井子村段护岸(暗渠)

水毁修复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连山区****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批)水毁修复项目

项目编号

******************

标段(包)名称

连山区****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批)水毁修复项目(庙子沟河山神

庙子乡凉水井子村段护岸(暗渠)水毁修复工程)

标段(包)编号

*********************

公示开始日期

****年**月**日

公示结束日期

****年**月**日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提出异议的渠道 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 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 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

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

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 ·

芦岛市)

其他公示内容

监督部门

葫芦岛市连山区水利局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刘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

招标人

葫芦岛市连山区水利事务服务中

邮箱

*********@***.***

地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

联系人

葛主任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和晟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邮箱

***************@***.***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欣露园一区***号楼*

联系人

吕红

电话

***********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分数

投标报价

质量

总供货/服务/ 特许经营/工 (日历天)

*

葫芦岛市金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元

合格

**

*

辽宁宁通建工有限公司

**.**

*******.**元

合格

**

*

辽宁润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元

合格

**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经

(负 责人) 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葫芦岛市金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穆洪宇

[二级注册建造师 ·水利水电工程](辽

************)

*

辽宁宁通建工有限公司

崔飞

[二级注册建造师 ·水利水电工程](辽

************)

*

辽宁润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邬成明

[二级注册建造师 ·水利水电工程](辽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

葫芦岛市金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

辽宁宁通建工有限公司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

辽宁润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永水电工程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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