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2026-05-08 00:00:00
菏泽市工人文化宫招募合作机构项目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菏泽市工人文化宫招募合作机构项目
招募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募人: 菏泽市总工会
联系方式:毛主任************王先生************
招募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张洁************/***********
二、项目情况
*、场馆地址: 菏泽市牡丹区天香路与永昌路交叉路口(大剧院西南角市民文化中心西端)
*、场馆概况:本项目共分为*个场馆,各运营主体可以投报一个场馆或多个场馆,但都应针对所投报场馆逐一作出相应的运营维护方案,并可成交一个或多个场馆,具体如下:
标包 | 具体场馆 | 场馆面积 | 运营管理费最低限价 (万元/年) |
* | 篮羽馆 | ****㎡ | ** |
* | 乒乓球馆 | ***㎡ | * |
* | 健身中心 | ***㎡ | ** |
* | 舞蹈室 | ***㎡ | *.* |
*、服务期:*年。
*、招募内容:通过招标选定的运营主体对场馆进行市场化运营,并负责场馆的维护管理。
*、本项目采用招标形式公开招募,与有独立法人资质的社会机构合作,并向成交主体收取运营管理费(按场馆面积应当承担的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设施折旧费等),不再收取场馆使用费。
三、运营主体要求
运营主体资格要求: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具备:
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募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完成本项目的能力);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③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运营主体,不得参加本次招募活动。
四、文件的获取
请参与者于****年*月**日**时**分前,持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法人到场的仅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持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份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座*楼)领取文件(资料费***元),过期不予受理。
注:此次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运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格以开标后招募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年*月**日**:**分至**:**分(北京时间)
报价时间:****年*月**日**:**分(北京时间)
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开标二室(菏泽市济南路与钱江路交叉口向南***米路西)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招募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菏泽市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服务平台、菏泽市总工会网站上发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