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6-05-08 00:00:00
银川市第二十四中学迁建工程(二期)项目换热站设备采购及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
宁夏乾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银川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工程承包咨询有限公司、宁夏第二建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银川市第二十四中学迁建工程(二期)项目换热站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已于**********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 交货安装期 | 质保期 | 评标得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宁夏耐邦供水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元 | 自合同生效后交货安装期**天,其中交货期**天,安装工期*天 | 本项目整体设备与系统质量保修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少于**个月。核心设备(换热机组、水泵、*** 控制柜、变频控制系统)保修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少于**个月。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宁夏蓝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元 | **天,其中交货期**天,安装工期*天 | 本项目整体设备与系统质量保修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少于**个月。核心设备(换热机组、水泵、*** 控制柜、变频控制系统)保修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少于**个月。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银川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元 | **天,其中交货期**天,安装工期*天 | 本项目整体设备与系统质量保修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少于**个月。核心设备(换热机组、水泵、*** 控制柜、变频控制系统)保修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不少于**个月。 | **.**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银川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工程承包咨询有限公司、宁夏第二建筑有限公司或宁夏乾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三、发布媒介:《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四、公示期:**********至**********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工程承包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号
宁夏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怀远东路**号
联系人:耿涛
电 话:************
代理机构:宁夏乾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丹丹
电话:************
六、备注: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特此公示。
宁夏乾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文件名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