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中心血站2026年度专用材料(核酸检测试剂2)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6-05-08
贵州/黔东南 招标采购
黔东南州中心血站2026年度专用材料(核酸检测试剂2)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贵州/黔东南-2026-05-08 00:00:00
黔东南州中心血站****年度专用材料(核酸检测试剂*)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来源:贵州景瑞尚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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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心血站

项目名称:黔东南州中心血站****年度专用材料(核酸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黔东南州中心血站****年度专用材料(核酸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核酸检测试剂一批,用于血液检测标本的核酸检测工作,与现有实验室相应的核酸检测系统相适配。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心血站现使用的核酸检测实验室设备为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 ****** **** **全自动核酸检测系统,血液病毒核酸筛查试剂与使用方的****** **** **核酸检测系统匹配,系统试剂使用为封闭式,该设备具有较强的专属性及技术要求,其它公司生产的耗材与现有设备不能兼容,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符合“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所指情形,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张国军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华联路 ** 号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卢文军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北京东路 ** 号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杨科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城西街道温州大道互联网众创产业园一楼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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