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2026-05-08 00:00:00
博兴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博自然资规告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经博兴县人民政府批准,博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其他要求: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年版)》的要求,需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竞买人可利用土地挂牌公告的时间先行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竞得土地后即可向生态环境部门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地块内若有地上(下)管线、桩基等设施,由竞得人自行迁移或避让。 *、鉴于对地下文物的不可预知性,根据《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事先依法报请文物行政部门组织考古调查、勘探,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文物遗存,须立即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及时联系文旅部门,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各项工作,待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给予答复后方可施工。 *、*********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需建设多功能智能化门窗项目,土地投资等指标具体要求应符合《滨州市“标准地”控制性指标》等有关要求。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须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标准地监管协议》。根据博兴县文化和旅游局出具的《关于对博兴县****年第*批次建设用地地块*及第**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供应的审核意见》,该地块发现遗址一处,面积约****平方米,竞得人需进行建设避让,如确实无法避让,应依法预留,并按程序报请相关文物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必要的考古发掘等文物保护工作,待考古发掘工作完成后,方可后续开发建设。 *********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需建设智能化物流仓储项目,土地投资等指标具体要求应符合《滨州市“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关于博兴县仓储等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补充意见》等有关要求。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须与湖滨镇人民政府签订《标准地监管协议》。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及已购买滨州市博兴县土地而未交清土地出让金或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的除外),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出让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登录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出让文件。 四、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缴纳 本次公告所涉及地块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 竞买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室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已办理过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登陆系统使用。 竞买申请人须在****年*月*日**时**分**秒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秒。 五、网上挂牌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时间为: *********地块:****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 *********地块:****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博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只对网上挂牌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确定为竞得人。 七、联系方式 博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联系人:胡先生、泥先生 博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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