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6-05-07 00:00:00
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就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原材料统一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
|
序号 |
名称 |
配送服务内容 |
数量 |
预算 |
|
* |
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原材料统一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鲜猪肉类、蔬菜类、冰冻品、调味品、干货类、豆制品类、禽蛋类、食用油、面粉、大米、其他类(水产、禽肉等)共十一类食堂原材料。 |
*家 |
年采购约**万元 |
|
注:*、本项目年度采购预算约**万元,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配送时间为二年(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采购人将对中标单位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下一年合同。 *、在所配送的原材料价格不高于安吉当地大型超市(如物美、浙北等)以及递铺中心农贸市场长期固定摊位的零售价的前提下,按采购人的定价进行结算(具体定价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应在安吉县行政区域内具有配送经营场所;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至**:**;下午:**:**至**:**
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发售地址: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号三楼),供应商可以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报名资料形式获取采购文件,但供应商应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标书售价(元):每本***元(售后不退)
公司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税号:******************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递铺支行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安吉县行政区域内配送场所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赁协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格式自拟);
(*)登记表。
六、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整。
七、投标地址: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楼开标室(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号五楼),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八、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整
九、开标地址: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楼开标室(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号五楼),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质疑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事项:
本项目资格后审。
十二、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元。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可用电汇,银行转账、企业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
投标保证金缴入:
账户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
账 号:********************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文迪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