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6-05-08 00:00:00
无为市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项目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无为市
信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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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无为市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项目采购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无为市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项目采购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无为市人民医院 |
地址 | 无为市无城镇西大街天王庙巷*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元倩************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胜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钻石湾天麓商业街*****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靖***********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创源智慧后勤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南路***号蔚蓝商务港*座********* | |
投标报价 | *******.**元/年 | |
项目负责人 | 童浩 | |
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服务期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无为市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项目采购 服务范围:本次招标的服务项目包括保洁、运送、电梯伺乘、室外绿化管理、室内下水疏通、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收集管理等。 服务要求:服从医院调度安排,管理工作高效、服务到位,严格按照服务方案,履行服务内容。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采购(第*包); (*)市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灵璧县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采购; (*)宣城市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美而特智能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金寨路***号 | |
投标报价 | *******.**元/年 | |
项目负责人 | 沈丽 | |
证书名称: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 ||
证书编号:******************** | ||
服务期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无为市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项目采购 服务范围:本次招标的服务项目包括保洁、运送、电梯伺乘、室外绿化管理、室内下水疏通、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收集管理等。 服务要求:服从医院调度安排,管理工作高效、服务到位,严格按照服务方案,履行服务内容。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年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物业服务; (*)****年芜湖市中医医院物业服务。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省霍山县医院物业管理服务; (*)舒城县人民医院物业服务。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