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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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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效: 有效
发布机构: 怀宁县凉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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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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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
称: 怀宁县****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凉亭乡双湖村横塘组整治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怀宁县****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凉亭乡双湖村横塘组整治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 来源:怀宁县凉亭 阅读次数:***

怀宁县****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凉亭乡双湖村横塘组整治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凉亭乡双湖村横塘组整治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庆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凉亭乡振兴路***号

成交金额:******.**

成交评审价格:******.**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称:怀宁县****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凉亭乡双湖村横塘组整治工程

采购范围:具体详见最高投标限价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罗伟

注册证书信息:皖************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怀宁县三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怀宁县高河镇金星北街**号*楼,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怀宁县凉亭乡人民政府

址:怀宁县凉亭乡振兴路

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怀宁县三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怀宁县高河镇金星北街**号*楼

人:王丹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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