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委社会工作部机关中共天津市委社会工作部2026年度视频会议设备采购(项目编号:J-2604G-A078)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2026-05-08
天津 变更澄清
中共天津市委社会工作部机关中共天津市委社会工作部2026年度视频会议设备采购(项目编号:J-2604G-A078)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天津-2026-05-08 00:00:00
中共天津市委社会工作部机关 中共天津市委社会工作部****年度视频会议设备采购(项目编号:************)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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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委社会工作部机关 中共天津市委社会工作部****年度视频会议设备采购(项目编号:************)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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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委社会工作部机关 中共天津市委社会工作部****年度视频会议设备采购(项目编号:************)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年**月**日发布来源:中共天津市委社会工作部机关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共天津市委社会工作部****年度视频会议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本项目变更为:
一、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年第**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查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号)要求执行。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年度或****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四、(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
(二)磋商时间:****年*月**日下午**:**。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点**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天津市委社会工作部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天安数码城*号楼*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娟
电话:***********
六、附件
原公告链接:
天津市津泽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