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2026-05-08 00:00:00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昌吉州某单位****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昌吉州某单位****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
地 址:昌吉市北外环西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新疆兰之馨食品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地窝堡乡城北大道****号新联市场****号商铺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昌吉州某单位****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蔬菜水果、米面粮油副食品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年昌吉州某单位食堂采购蔬菜水果、米面粮油副食品等食材及配送服务。配送范围:昌吉州公安局、州交管支队、环食药支队、准噶尔分局。
服务要求:按采购人实际需求每日供货(配送)。
*、中标人须重合同、讲诚信、服务意识强,具有良好高效的工作作风。
*、严格按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按时供应,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说明原因并征得采购人同意。
*、中标人应每日对运输车辆及设备进行消毒处理。
*、中标人应对每批次食材进行农药残留等安全栓测,并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检测报告
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食品标准。供货单位所提供的食材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除初级农产品外的其他货物交货时保质期不少于预包装食品标识标注时间的三分之二(即:保质期**个月,所供产品保质期不少于*个月)。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