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2026-05-08 00:00:0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年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年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已由长春经开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关于华能九台电厂至经开南区供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长经经科审字【****】*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专项债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年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工程项目投资额:约****万元。(涉及专项债和特别国债项目,最终金额按照申请专项债,特别国债下放金额而定);
*.* 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
*.* 项目地点:长春经开供热集团辖区;
*.* 招标范围:****年工程施工监理;
*.* 招标内容:对长春经开供热集团****年热力外网、换热站新建、改造工程;热源厂(锅炉房)及其他工程项目投资额:****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其中新建、大修技改项目:****万元,华能九台电厂至经开南区供热建设项目(专项债)****万元,兴隆山项目**万元。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负责施工单位现场施工质量按照规范、图纸施工,认真检查施工图纸及现场施工材料,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反应情况,采取措施克服施工中的复杂工艺施工,审核施工单位完成竣工验收及审计资料,并向甲方提供完整监理资料;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审计结束为止;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项目适用范围:本项目适用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②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满足该项目需要。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总监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其中一个专业为总监的专业类别,其余两个专业作为副总监理工程师的专业类别),近三年(*********年)有完成类似的项目业绩(可网络查询),并无在建项目,且应无在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
*.*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年*月*日至****年*月*日)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监理业绩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 财务要求:近三年(****年*月*日*****年**月**日)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年*****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年*月*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年*月*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年*月*日至****年*月*日)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的通知》(吉建质〔****〕*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项目总监)及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或退休返聘人员,提供**** 年** 月至 **** 年*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投 标 人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前 , 应 当 注 册 成 为 吉 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一 体 化 平 台 ( 网 址 *****://***.*******.**.**/*********/***********,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 ****年 **月 **日至 **** 年 ** 月 ** 日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 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用户需要: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开展交易活动。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
*.*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 日** 时 **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使用 **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方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合肥路与长吉南线交汇西行**米,合肥路****号)。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 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评标办法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中标候选人;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号
联系人:李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区**栋***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联 系 人:于丹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号建设大厦***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号
邮编:******
长春市经开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温馨提示:
*、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办理数字证书**并登录:*****://***.*******.**.**/*********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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