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承诺制。供应商应当根据附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未按要求提供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按附件格式提供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应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授权书。供应商代表在谈判现场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谈判响应。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谈判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谈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查询结果。(①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谈判截止当日。 ②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 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查询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谈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或经比对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本采购文件第二章*.*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加盖谈判响应供应商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