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05-08 00:00:00
多功能方舱采购意向公开(*****************)(第*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多功能方舱采购意向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概况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 称 |
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
多功能方舱 |
我部拟建设*套可移动式方舱,主要是利用现有方舱车进行升级改造或利用现有运输车作为底盘新建舱体,舱体内部集成相关设备。 现发布采购意向,烦请分别研提上述*种方舱建设设计方案及设计示意图、相关参数、市场价格、供求状况、质量标准、生产交货周期、以往同类产品采购情况、后续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和其他说明情况(可赴现场踏勘现有方舱车和现有底盘,贵公司提供的设计方案、设计示意图等资料,将作为我部后续深化论证重要参考),并将附件内容详细填写、加盖公章后,函复我部(具体资料也可另附附件)。 |
** |
*个月 |
|
|
说明 |
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交货地点由需求方指定。 |
||||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应为以下主体之一:*.成立时间不少于*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军队单位。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投标人需具有某安全资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函复细则:
(一)函复接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邮寄地点:北京市顺义区(详细地址与联系人对接)。
(三)踏勘地点:河北省昌黎县(详细地址与联系人对接)。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张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