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资产招租公告
2026-05-08
贵州/黔南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瓮安县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资产招租公告
贵州/黔南州-2026-05-08 00:00:00
瓮安县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资产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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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我中心决定对梅花堰水库鱼池资产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招租,有意竞租者请报名参与,具体出租事宜如下:

一、竞租对象:

竞租人为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竞租范围:

招租标的物位置:

*.瓮安县银盏镇梅花堰水库大坝下游;

招租标的物具体情况:

*.梅花堰水库鱼池*口,占地约*.*亩。

三、竞租方式:

*.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竞租方的,则按其报价(不低于市场价)成交,确定为承租人。

*.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竞租方的,则采取现场竞价方式交易,根据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报价低于市场价的,报价无效。

四、租赁权期限:合同三年起签,最长不超过五年。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时截止

报名方式:向资产所在地水库服务所递交报名表。

六、竞价地点和时间:

地点:瓮安县水务局**楼会议室。

时间:*********:**

七、租金及有关费用约定:

*.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方必须按时交回标的物,由出租方决定是否申报进行再次招租。

*.标的物租赁产生的税费由出租方缴纳,租赁期间生产经营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上缴。

*.本次公开招租并非拍卖活动,如对此活动有不同理解,请慎重报名。

八、租赁要求:

*.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营业执照内容经营,不能从事违法违纪经营项目,租赁期间,标的物未经出租方许可不能擅自转租,如果违反,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物,并不退还剩余标的物使用租金。

*.若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需要进行回收改造时,出租方有权限收回标的物,只退还因收回标的物而未能履约时间剩余的标的物租金,不另外补偿。

*.未尽事宜,详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九、报名联系方式:

银盏片区水库服务所郤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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