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州-2026-05-07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吐尔尕特口岸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填埋作业设备采购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骏源环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七路***号附***号*层***号
被投诉人*:新疆万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克州阿图什市光明街道光明南路*号***室(电视台对面)
被投诉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吐尔尕特口岸管理委员会
地址:新疆克州吐尔尕特口岸
五、基本情况
吐尔尕特口岸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填埋作业设备采购,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月**日、*月*日、*月**日分别发布更正公告,计划****年*月*日开标,投诉人于****年*月**日向项目招标代理新疆万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年*月*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核实投诉书相关内容,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本项目要求人员的专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作为评分标准内容设置不合理。
投诉事项*:本项目关于**认证证书的内容不明确。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阅招标文件,结合采购人、项目代理公司投诉答复意见,具体调查情况如下:
关于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规定。专用车辆设备的售后维修维保将专业资质人员配置作为评审因素,与项目履约能力高度相关,综合考量人员资质与服务方案质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关于投诉事项*,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规定。二是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一条“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规定。招标文件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缺陷,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该投诉事项成立,责令吐尔尕特口岸管理委员会会同招标代理机构,立即对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予以驳回;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责令吐尔尕特口岸管理委员会会同招标代理机构,立即对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