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乡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2026-05-07
湖南/长沙 招标采购
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乡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长沙-2026-05-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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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乡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作者:长沙市采购网 || 来源: || 公告创建时间:********** **:**:**
一、功能及要求:

满足采购项目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相关标准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其他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

*. 污泥来源与特性

*来源:宁乡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

*预估量:日均处理量约**吨(含水率≤**%),实际处置量以最终结算量为准。

*特性说明:采购人将提供近期的污泥成分检测报告(仅作参考)。投标人应知悉并承诺,污泥性质(如热值、重金属含量等)可能存在正常波动,中标人必须确保其工艺具备处理此波动性的能力并承担相关风险。

*. 处置标准与原则

*)处置原则

必须严格遵循“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国家指导原则。最终产物须性质稳定,实现最大限度的减容,彻底消除环境危害,并推动资源循环利用。

*)处置方式

本项目不指定唯一处置工艺。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技术优势与设施条件,自主选择成熟、可靠、合规的污泥无害化处置工艺路线(包括但不限于制砖、干化焚烧、厌氧消化+干化、热解碳化、协同处置等)。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所选工艺路线,并按照本条第(*)款对应的污染控制要求提供达标承诺及支撑材料。采用不同工艺的,须对应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环保标准中与该工艺相关的排放限值要求。

*)全过程要求

① 接收与贮存

处置场地应设置封闭式、防渗漏的污泥接收与暂存设施,有效容积需满足稳定运行要求,并配备必要的除臭、渗滤液收集系统。

② 主体工艺

应采用成熟、自动化程度高的工艺,确保系统连续、稳定运行。整个处理链条(包括预处理、主处理及后处理)必须确保病原体被杀灭、有机物被降解或稳定化、重金属被有效固化或去除。

③ 污染控制要求

投标人须根据所选工艺路线,对应满足以下污染控制要求:

*.采用制砖工艺的,须满足:

●废气控制:污泥接收、暂存及制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粉尘及窑炉烟气,须经有效收集处理,排放浓度及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要求。隧道窑/焙烧窑烟气排放参照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对应限值。

●废水控制:厂内污泥渗滤液、车辆冲洗水须全部收集,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达标排放,不得外排。

●固体残余物:制砖产生的废坯、除尘灰、不合格砖等,须全部回用于生产或按一般工业固废合规处置,不得随意倾倒。若经鉴定属于危险废物的,须按危废管理要求安全处置,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产品泥质:污泥掺烧制砖的成品砖,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制砖用泥质》(**/* *****)要求,不得用于民用建筑承重结构(仅限市政铺装、围墙、路基材料等非承重用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成品砖的流向说明及用途承诺。

*.采用其他工艺(干化焚烧、厌氧消化+干化、热解碳化、协同处置等)的,须满足:

●废气/烟气控制:所有工艺产生的废气排放须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最严格的排放标准。涉及焚烧或热解工艺的,炉膛温度、停留时间等关键参数须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或相应工艺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控制:厂内生产废水、渗滤液、洗车废水等须全部收集并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或回用。

●固体残余物控制:主工艺产生的所有固体残余物(如炉渣、飞灰、碳化渣、沼渣等)须进行合规的属性鉴定与安全处置。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须进行资源化利用,并提供与下游利用单位的长期合作协议;属于危险废物的,须按危废管理要求安全处置,所有责任与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最终产物泥质:根据最终处置去向,分别满足《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园林绿化用泥质》(**/*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制砖用泥质》(**/* *****)等相应国家标准要求。

*)运输要求:

①须使用全封闭、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输车辆,安装***及行车记录仪,并接入政府指定的监管平台。

②运输费用:处置场地距宁乡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公里的,运输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公里的,采购人承担**公里内费用,超出部分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过磅费由中标人承担。【距离指从宁乡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正门至中标人处置设施正门之间经高德地图货车导航“推荐路线”截图为准】

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的应急处置,相关运输和处置所有费用均包含在中标综合单价中,采购人概不负责。

*.制砖工艺专项要求

采用制砖工艺处置本项目污泥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并作为合同附件:

*)工艺参数保障:污泥掺烧比例、烧成温度、停留时间等关键参数须确保成品砖达标,具体参数范围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产品用途限制:成品砖仅用于市政铺装、围墙、路基材料等非承重用途,不得用于民用建筑承重结构。投标人须提供成品砖的流向说明及用途承诺。

*)配合抽检义务:配合采购人进行不定期的成品砖抽检,抽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抽检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暂停其接收污泥直至整改完成,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违约责任:若发现中标人将成品砖违规用于承重结构或流向不明导致环境及安全事故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本项目计划服务期为一年。合同在以下任一条件先达成时终止:

*)实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预算总额(***.**万元);

*)服务期限满一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服务标准: 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六、验收标准

按照长财采购****〕** 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七、其他要求

*. 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直至最终产物合规消纳所发生的一切成本、费用、税费、保险、利润及风险。在合同期内,单价不因任何市场因素变动而调整。

*. 合同关键条款:

*违约责任:①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环境污染事件、安全事故、重大舆情或擅自停运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拒付或扣回相应款项依法追究其经济与法律责任。中标人台账管理不规范、数据缺失或错误,环保要求履职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责令限期整改,否则有权扣除相关处置费用,直至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知识产权: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与污泥处置服务直接相关的交接记录、过磅单、转移联单、检测报告、台账记录等数据,采购人有权存档和使用;中标人自身的工艺参数、设备运行数据等,所有权归中标人所有。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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