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6-05-07 00:00:00
嵊州市三江街道缸山村彭山自然村杨梅树 经营权出租(第二次)竞租公告
为发展农业生产,增强集体经济,提高经济效益,对嵊州市三江街道缸山村彭山自然村杨梅树实行规模经营,并以竞租方式确定承包者,本招标项目嵊州市三江街道缸山村彭山自然村杨梅树经营权出租,已由嵊州市三江街道办事处批准,出租方为嵊州市三江街道缸山村集体经济组织。受嵊州市三江街道缸山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拟于****年*月**日*时**分在嵊州市官河南路***号三江街道办事处**楼会议室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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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租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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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租金(元/枝/首年) |
竞租保证金(元) |
履约保证金(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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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原张玉明承包) |
**年(约****年**月**日*****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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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原俞岳良承包) |
**年(约****年**月**日*****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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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原张明法承包) |
**年(约****年**月**日*****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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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梅树 已修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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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原张明法承包) |
**年(约****年**月**日*****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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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梅树 已修剪 |
(*)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竞租报价步幅以“**元”为竞价单位,报价最高者为租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作无效报价处理。标的物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产权属于村集体所有,用途为杨梅树经营和管理。
(*)以上标的物数量、质量等均以现场勘样实物为准,出租方不作相关保证。本项标的物竞租在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由招标办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按照公告规定,可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或按竞租人报价直接签约(但不低于起始价)。
(*)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租金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第二年起承包款在前一年基础上提升*%。首期租金(成交款)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日内付至嵊州市三江街道缸山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先付后用,并与嵊州市三江街道缸山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租赁合同,以后租金每一年租赁期到期前**日内汇入出让方指定账户。中包人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租期满后出租方确定不影响二次招租后无息全额退还。租受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部缴纳首期成交承包款,其竞租保证金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包资格。
(*)标的物交付时间为租受人一次性缴清首期承包款之日起七日内。
二、参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 参租对象: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凡有意参加竞租的单位或个人请于****年*月** 日(上午*:*****:**、下午*:****:**)到嵊州市三江街道观河盛世府**幢*座****室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开标时间(竞租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嵊州市官河南路***号三江街道办事处十六楼会议室
*. 报名资料费为***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企事业单位报名需持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委托他人办理的,另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须签订报名承诺书一份(样式附后)。
*.竞租保证金:现金封包。在竞租现场租受候选人的竞租保证金由出租人暂时收取;一个
竞租保证金只能中标一个标的,需竞租多个标的的,竞租保证金须累计现场交付,未中标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竞租结束后现场退回。若中标人不按规定履约,则没收竞租保证金,出租方重新组织招投标。
*.参加竞租时请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竞租保证金、密封好的报价书参加开标;竞租人
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无竞租保证金、无密封好的报价书, 出租人拒绝其竞租报价。到竞租截止时间止,竞租人或竞租时有效竞租人少于*个的,出租人将重新组织竞租。
*.不按规定提交保证金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作无竞租资格处理。
*.看样联系人:王玉灿 联系电话:***********
报名咨询:陈利钟 联系电话:***********
*.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并无异议。
出租方: 嵊州市三江街道缸山村集体经济组织
招标代理: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