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6-05-07 00:00:00
江门市蓬江区体育路与祥和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项目园林工程施工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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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体育路与祥和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项目园林工程施工的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江门市蓬江区体育路与祥和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项目园林工程施工”原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进度款:
(*)绿化工程:苗木栽植施工全部完成后,经发包人初验合格(苗木规格、树形符合设计要求,土球完整,栽植规范等),无论已栽植苗木后续是否成活,该绿化工程部分支付至已完成绿化工程量价款的**%。后续若苗木死亡,死亡原因(不含发包人人为严重破坏或不可抗力导致的重大损毁),承包人均应在【**】天内无偿补种同品种、同规格的健康苗木,并保证补种苗木成活。
(*)除绿化工程外的其他工程:工程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应予计量的工程量每月**日前送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审核,由发包人审核后,按照经批准的资金安排计划,于下月**日前支付实际完成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的**%的工程进度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经审核定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工程款支付至结算定案价的**%。其中绿化工程需养护期满,且经竣工验收确认苗木成活率达到合同约定的最终成活率***%,且死亡苗木已全部按要求更换并成活后。
现修改为:
(*)绿化工程:苗木栽植施工全部完成后,经发包人初验合格(苗木规格、树形符合设计要求,土球完整,栽植规范等),无论已栽植苗木后续是否成活,该绿化工程部分支付至已完成绿化工程量价款的**%。后续若苗木死亡,死亡原因(不含发包人人为严重破坏或不可抗力导致的重大损毁),承包人均应在【**】天内无偿补种同品种、同规格的健康苗木,并保证补种苗木成活。
(*)除绿化工程外的其他工程:工程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应予计量的工程量每月**日前送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审核,由发包人审核后,按照经批准的资金安排计划,于下月**日前支付实际完成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的**%的工程进度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经审核定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工程款支付至结算定案价的**%。(注:*、本项目展示区与货量区可以分开验收和结算。*、结算后绿化工程需额外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支付至该区域绿化工程结算定案价的**%:①养护期满并完成移交,②经确认苗木成活率达到合同约定的最终成活率***%,③死亡苗木已全部按要求无偿更换并成活。若养护期满后承包人未在收到发包人通知之日起【**】天内无偿补种同品种、同规格的健康苗木,发包人有权在支付上述款项时直接扣除死亡苗木的结算价,并按死亡苗木结算价三倍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扣款与违约金之和超出应付款项的,不足部分由承包人在发包人要求时限内另行补足。)
*.本项目原定的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时间、招标答疑提问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时间及场地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场地安排、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招标投标日程安排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文件中如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地方同时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江门市滨江置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