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2026〕21号
2026-05-07
江苏/宿迁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2026〕21号
江苏/宿迁-2026-05-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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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洪财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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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宿迁市健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号瑞谷大厦***

法定代表人:夏文明

被投诉人*泗洪县公安局

地址:泗洪县淮河东路*

联系人:李保国

被投诉人*:江苏襄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泗洪县洪泽湖大街中央公馆******

联系人:张美英

相关供应商:宿迁市东海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鼎捷科技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曹莉

宿迁市健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对泗洪县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江苏襄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组织的泗洪县公安局***兆数字集群通信系统维保项目(二次)(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诉,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事项及投诉请求

(一)投诉事项

招标文件*载波基站”参数设置不合理。

(二)投诉请求

描述清楚现有平台未做采购需求及说明介绍,便于投标人核算成本请提供完全满足此次招标参数的三家产品品牌及检测报告。

二、法律依据和处理决定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日内,依法向泗洪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个月内向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泗洪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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