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2026-05-07 00:00:00
关于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江门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东南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江门段)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南海至新会高速公路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江门段)(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鹤山市,建设内容包括*个单项工程:
(一)*****鹤牵甲乙线#**~#**段迁改工程:新建*****鹤牵甲乙线***~#**塔段永久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约*×*.***,新建杆塔*基;新建*****鹤牵甲线#***#**塔段临时单回输电线路长约*×*.***(单回电缆线路*×*.***和单回架空线路*×*.***),新建杆塔*基,永久线路投运后拆除临时线路及杆塔;拆除原*****鹤牵甲乙线***~#**塔段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约*×*.***,拆除双回路杆塔*基。
(二)*****鹤龙线(龙古线)#**(#*)~#**(#*)段迁改工程:新建*****鹤龙线(龙古线)#**(#**)~#**(#*)段永久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约*×*.***,新建杆塔*基;新建*****龙古线#**~#*塔段临时单回输电线路长约*×*.***(单回电缆线路*×*.***和单回架空线路*×*.***),新建杆塔*基,永久线路投运后拆除临时线路及杆塔;拆除原*****鹤龙线(龙古线)#**(#*)~#**(#*)塔段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约*×*.***,拆除双回路杆塔*基。
(三)*****彩宅线#*~#*段迁改工程:新建*****彩宅线***~***塔段单回架空线路长约*×*.****,新建杆塔*基;拆除原*****彩宅线***~#*~#*塔段单回架空线路长约*×*.****,拆除双回路杆塔*基。
(四)*****江彩甲乙线#**(#**)~#**(#**)段迁改工程:新建*****江彩甲乙线**~**塔段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约*×*.***,新建杆塔*基;拆除原*****江彩甲乙线#**(#**)~#**(#**)~**塔段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约*×*.****,拆除双回路杆塔*基。
(五)*****五彩甲乙线#***(#***)~#***(#***)段迁改工程:新建*****五彩甲乙线**~**塔段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约*×*.****,新建杆塔*基;拆除原*****五彩甲乙线**~#***(#***)~#***(#***)塔段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约*×*.****,拆除双回路杆塔*基。
(六)*****五彩乙线#***~#***段迁改工程:新建*****五彩乙线***~***塔段单回架空线路长约*×*.****,新建杆塔*基;拆除原*****五彩乙线#***~#***塔段单回架空线路长约*×*.****,拆除单回路杆塔*基。
(七)*****五彩甲线#***~#***段迁改工程:新建*****五彩甲线***~***塔段单回架空线路长约*×*.***,新建杆塔*基;拆除原*****五彩甲线#***~#***塔段单回架空线路长约*×*.***,拆除单回路杆塔*基。
(八)*****水石线#**~#**段迁改工程:新建*****水石线***~***塔段单回架空线路长约*×*.****,新建杆塔*基;拆除原*****水石线#**~#**塔段单回架空线路长约*×*.***,拆除双回路杆塔*基、单回路杆塔*基。
二、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广电计量评价咨询(广东)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建议。
三、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以及新会、鹤山分局的初审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扬尘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施工噪声,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 **********);及时清运和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做好施工建筑垃圾、包装垃圾、生活垃圾等处理处置,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
(二)项目位于公众曝露区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中频率*.*****的工频电场强度限值*千伏/米,磁感应强度限值***微特斯拉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三)运行期架空线路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标准要求。
(四)做好环境安全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运行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请新会、鹤山分局严格落实事中事后属地监管责任,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分别送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鹤山分局,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