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关于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采购服务的公告
2026-05-07
广东/江门 招标采购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关于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采购服务的公告
广东/江门-2026-05-07 00:00:00

  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年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

  二、采购项目服务范围和内容

  (一)为采购人名下公务用车提供车辆交强险、商业保险承保及理赔服务。

  (二)车辆具体情况如下:

  采购人名下公务用车约*台(以当年需投保车辆为准)。

  (三)保险基本险种范围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万、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万/位、乘客**万/位)等

  三、项目预算金额:根据实际公务用车使用需求,按实际产生费用结算。

  四、采购项目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起两年

  五、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三)具备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四)报价人须在恩平市设有固定的实体服务网点。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报名资料

  (一)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四)对应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相应方案、承诺书、报价文件及其他证明资料。

  报名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盖骑缝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报价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收到的报名资料不予退回,报名资料一律予以保密。

  七、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

  (二)由我局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分,分别按照《评分标准》(见附表*)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三)评审结果公示*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以综合评分法成交服务商。

  八、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网上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把将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单》及相关资质文件、信用查询记录”的纸质报价资料或电子信箱报送我局。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

  地 址:恩平市东华街*号

  邮 编:******

  联系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

  资料收取邮箱:************@********.***.**

  附件:*、评分标准

  *、中小企业声明函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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