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医院2号介入科手术间净化空调更换采购项目(二次)澄清公告
2026-05-07
安徽/亳州 变更澄清
亳州市人民医院2号介入科手术间净化空调更换采购项目(二次)澄清公告
安徽/亳州-2026-05-07 00:00:00

亳州市人民医院*号介入科手术间净化空调更换采购项目(二次)澄清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亳州市人民医院*号介入科手术间净化空调更换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采购文件询问答复如下

问题*:根据《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要求,屋顶式空调机组不在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目录内此条建议调整为:参与现行国家标准**/***********《屋顶式空气调节机组》的起草工作的机组制造商。

答复:本项目采购标的“分体式热泵恒温恒湿型直膨空调机组”属于恒温恒湿型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属于《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中“★*********空调机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条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所投产品为屋顶式空调机组,不属于《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中强制或已纳入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类别建议:投标产品已取得中国制冷空调行业****产品认证(证书编号:),最大冷量可达*****,完全覆盖本次招标需求;检测机构为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国家级权威检测机构),产品性能、安全、能效均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答复:采购标的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清单内的,应当实行优先采购。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不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不具有优先采购的条件。本条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第二节 评标办法;第*、详细评审表;第*小项,产品业绩(****分):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业绩不可能所有项目都是手术室。建议调整为:制造商提供安徽省内屋顶式空调机组项目业绩***万以上的项目每个得*分,最高**分。投标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其它不得分。

答复:本项目业绩要求为“****年**月**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产品具有“医院净化空调/手术室净化空调”供货业绩的每提供*个得*分,满分**分。”本条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采购人信息

称:亳州市人民医院

址:安徽省亳州市希夷大道西侧

项目联系人:昝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室

邮编:******

联系人:胡自立

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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