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2026-05-07 00:00:00
夏县文物保护中心关于遴选西董禹王庙保护修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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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夏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
| 主题词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
为确保夏县西董禹王庙保护修缮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我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拟选择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价格合理的代理机构负责实施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夏县文物保护中心
(二)项目名称:西董禹王庙保护修缮工程
二、代理机构需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备相应的招标代理资格及能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不少于*名专业技术人员;
(三)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需出具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的承诺书);
(四)须为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正式中介机构(需出具代理机构库查询截图);
(五)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代理机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遴选。
三、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二)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三)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四)从业资格证书;
(五)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正式中介机构(代理机构库查询截图);
(六)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相关业绩材料;
(八)报价函(参照相关标准费率报价);
(九)招标代理方案;
(十)其他资料(机构独立办公场所及从业人员证明材料等)。
上述材料提交时,报名单位应当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并加盖公章,所有材料装订成册,装入一个文件袋密封包装。报名单位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取消遴选资格。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时间:****年*月*日******;****年*月**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地点:夏县文物保护中心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闫先生***********
五、材料报送要求
参与遴选的单位于****年*月**日**:**前将报名材料密封通过现场提交(一份)参加报名。
六、遴选方式
夏县文物保护中心将根据报名单位提交的公司概况、主要代理业绩、信誉承诺与保障、投标报价、招标代理方案及在本地综合服务等方面内容,择优确定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告未指出或争议事项由夏县文物保护中心负责最终解释,且以夏县文物保护中心解释为准。
夏县文物保护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