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2026-05-07 16:54:47
临沂奥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所属临沂奥体中心(西区)体育场*号楼*****号商铺出租
围观数: 我要报名| 转让底价: **.***万元/年 | |
| 项目编号:*********** | 保证金: *万元 |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资产性质: 国资 |
| 挂牌起止日期:**********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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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标的名称 | 临沂奥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所属临沂奥体中心(西区)体育场*号楼*****号商铺出租 | 转让底价 | **.***万元/年 | |
| 挂牌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 标的所在地 | 临沂奥体中心(西区)体育场*号楼*****号 |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一、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
| 挂牌公告日期 | **个工作日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 价款支付要求 |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共计*期,首期租金为上半年租金,第*期租金为下半年租金,首期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不放弃) | |||
|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 *.标的房屋整体出租,不予拆分。 *.本项目挂牌底价为年租赁价格,租赁期为*年,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共计*期,首期租金为上半年租金,第*期租金为下半年租金。 *.本次出租标的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兰州路与孝河路交汇处东南临沂奥体中心体育场*号楼*****号,建成于****年,钢和钢筋混凝土结构,外墙装饰板,铝合金门窗,标的所在建筑物共*层,本次出租商铺位于*层沿街,室内简装,出租面积约为****²(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标的土地不动产权证号为:鲁(****)临沂市不动产权证第*******号,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体育用地,权利人为临沂奥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标的房屋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本次挂牌出租行为由临沂奥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须与临沂奥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资产租赁合同》。 *.标的房屋目前处于使用状态,标的房屋消防设备、设施情况等按现状交接,合同租赁到期日为****年*月**日;本次项目成交后,由承租方负责协商解决标的房屋的腾空的事宜。房屋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项目成交后,承租方经营业态应按以下要求执行: (*)体育教育培训。仅限从事正规体育类教育培训相关经营活动,包含青少年及成人专项体育运动培训、综合体能训练、体适能提升训练、球类运动培训等体育配套教育项目,严禁开展餐饮商超、休闲娱乐等无关业态,严禁擅自改变租赁用途、超范围经营; (*)经营项目须符合国家教育、体育行业管理规定,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品牌运营、课程教学合规; (*)承租方须配备持有对应专业资格证书的专职授课人员,具备开展体育教育培训的专业能力。 *.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人须在挂牌期间向中心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细则(试行)》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承租权,上述程序作为原承租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承租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原承租人未履行上述程序的,不满足同等条件。 *.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对标的房屋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确认,完全认可标的房屋的全部现状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同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鲁同泰房评报字(****)第*****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标的查看联系人:孙经理,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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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期租金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并向出租方交纳房屋租赁保证金,房屋租赁保证金为*万元,房屋租赁保证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房屋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租期内,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或上级有关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房屋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标的房屋所有内部设施等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且承租方没有违约行为的,无息全额退还房屋租赁保证金。 *.意向承相方须承诺,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提前一个月支付下期租金,逾期未支付租金的,则视为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并解除租赁使用合同,不负责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债务及法律责任。首期租金自《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后期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已知晓并接受标的实际情况,同意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支付首期租金后,与出租方协商交割相关租赁标的。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消防设备、设施情况等按现状交接使用,自行负责租赁期间租赁场地的日常管理、维护、安全生产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遭守出租方相关管理制度。标的不得用于经营: (*)各种易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加工、制造、存放或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 (*)销售或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等其他易发生安全隐患,以及发生噪声、震动、环境污染等经营项目; (*)歌舞厅、网吧等娱乐项目; (*)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业;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项目成交后经营业态应按以下要求执行: (*)体育教育培训。仅限从事正规体育类教育培训相关经营活动,包含青少年及成人专项体育运动培训、综合体能训练、体适能提升训练、球类运动培训等体育配套教育项目,严禁开展餐饮商超、休闲娱乐等无关业态,严禁擅自改变租赁用途、超范围经营; (*)经营项目须符合国家教育、体育行业管理规定,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品牌运营、课程教学合规; (*)承租方须配备持有对应专业资格证书的专职授课人员,具备开展体育教育培训的专业能力。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严格按照出租方业态要求进行经营活动,如违反出租方业态要求管理规定,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房屋,并没收房屋租赁保证金,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安全,装修改造方案及施工图纸需符合相关的法规、规章、政策及承租方有关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以承租方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损害出租方或奥体公园的形象及声誉,不得做出任何可能导致出租方蒙受损失的行为,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证照由承租人自行申请签发,一切违法、违规经营导致的行政责任及所有的经济纠纷、伤害事件等,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如承租方经营方式、范围违法或未办理经营许可证、有造假等违法行为,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房屋终止合同并没收租赁保证金,对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可追偿损失。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承担若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国家政策调整、政府资源整合等)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后果和风险,双方应当按照实际租住天数结算各项费用,互不承担各项损失。 **.意向承相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房屋因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产生的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拆除的风险。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借、赠予、联营、入股、置换、共用其对该房屋的全部或部分权益,否则视为意向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意向承租方应承担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全部责任。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按照出租方管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时间开业和营业,且重大赛事、活动期间根据相关部门(公安、消防等)要求,进行营业时间调整(部分营业/限制营业/暂停营业)。不得擅自提前或延迟开、闭店或擅自中断、停止营业,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告知出租方。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按出租方统一要求,对奥体公园整体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包含室外大型活动、室内主题推广、积分活动、展览展示、表演、抽奖互动、赠品赠券派发等各类线下及营销活动;所有活动须严格遵守出租方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统一调度与日常监管。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依法从事经营和宣传活动,不得售卖违法违禁货品,意向承租方也不得允许、包庇、纵容顾客在营业区内使用或食用违法违禁物品,或从事违法活动。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确保所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质量并明码标价,自行承担各项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各种风险,并保证所售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不得损害出租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因经营商品或提供服务违反法律法规、发生安全事故或存在缺陷、瑕疵而导致第三方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的,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遇有顾客或者第三方对意向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提出投诉,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对其经营活动提出某些改正指示或进行相应处罚时,意向承租方应立即按有关规定对该投诉、改正指示或处罚做出相应的处置或处理,如涉及出租方利益或声誉,应通知出租方。因此导致出租方对任何第三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或导致出租方受到任何损失的,意向承租方应当赔偿出租方受到的全部损失。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应将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如需)等证照原件悬挂于该房屋明显处。并自费在该房屋入口处或其门上,安置经出租方批准的****和其他标识。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推广活动时,广告宣传形式和内容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存在任何违反善良风俗和公共道德的情形。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经营活动中应自行负责对顾客开具商业销售或服务发票的成本支出,并对其开具的发票负责。因销售货品或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一切税费问题均由意向承租方承担。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承租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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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 竞价开始时间 | ********** **:** | |||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 | ********** **:** | |||
| 连续报价周期(秒) | ** | |||
| 加价幅度 | *.*万元/年 | |||
|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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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 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事项:承租方应按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二、处置方式:意向承租方一旦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交易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一)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放弃承租的,或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 (二)不支付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房屋租赁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 (三)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 (四)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