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交易公告)
2026-05-07
广东/云浮 招标采购
罗定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交易公告)
广东/云浮-2026-05-07 00:00:00
广东/云浮-2026-05-07 00:00:00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罗定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
|---|---|
| 采购项目编码 | ************************* |
| 项目业主名称 | 罗定市人民医院 |
| 中选中介机构名称 | 广东岭安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合同名称 | 罗定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合同 |
| 合同编号 | ************* |
| 合同总金额 | *****.** |
| 履约人员 | |
| 服务期限说明 | |
| 服务内容 | 由中介机构对采购方的门诊大楼、住院一期大楼、医技楼、后勤楼、肿瘤防治大楼、学生宿舍楼、住院二期大楼、住院楼三期大楼、高压氧治疗大楼、急救医疗中心大楼的消防系统、消防设备设施等进行维护、保养、维修,具体如下:*、火灾报警系统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防栓灭火系统 *、防火卷帘系统 *、防排烟系统 。维保期内若需更换零配件或材料[包含喷淋泵、消火栓泵、报警主机、监控系统(计算机主机)防火卷帘电控箱等,购买零配件、材料的费用超过***元/项的,由采购方承担,不超过***元/项的,由中介机构承担。但相关零配件或材料因采购方人为损坏或不可抗力原因(包括雷击、漏水、渗入)或自身质量问题需更换的,相关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特别提醒、说明:此处填写的服务内容仅为概要指引,本项目详细服务需求详见附件中的《罗定市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所附的《合同》,一旦报价成功视为同意《合同》条款、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中选后,视为无条件同意按附件《合同》签约,采购方不接受对《合同》实质性条款(如维护保养内容、违约责任、付款方式等)进行修改或重新谈判。若中选机构拒绝按附件《合同》签约,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