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致各投标申请人: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款和第*.*款的规定,招标人—龙游县小南海镇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作出以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最高投标限价第*.本项目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 %作为风险控制价( ****.**** 万元)。”修改为“*.本项目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 %作为风险控制价( ***.**** 万元)。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页中平均价下浮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由招标人代表,从*%、*.*%、*%、*.*%、*%中随机抽取一个百分数,作为下浮值;修改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由招标人代表,从*%、*.*%、*%、*.*%、*%中随机抽取一个百分数,作为下浮值;”。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页中随机下浮率法:“以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成本控制价”修改为“以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成本控制价”。

  *、原招标公告中第*.*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招标文件相应内容均作相应修改。

  *.原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文件)现已做出修改,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的文件)已重新生成,具体内容以本次生成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在本次澄清公告附件中下载更新。本次澄清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的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网上查看,无需书面确认,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龙游县小南海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