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七台河-2026-05-07 00:00:00
七台河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第一采石场生产加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七台河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第一采石场生产加工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七台河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流程严格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制定,招标工作合法合规、有法可依。
*、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七台河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第一采石场生产加工服务项目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内容为采石场生产加工全流程服务,矿山为大型矿山,矿权是七台河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挂牌竞价方式取得,剩余服务年限为**年,矿山剩余资源量为***万立方米;属于老旧矿山改造项目;矿区位于七台河市新兴区曙光村,行政区划属七台河市新兴区管辖,矿区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 ***°**’**",北纬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清楚。矿山设计生产能力为**万立方米/年,中标方须具备不低于每年**万立方米生产成品料的能力(不包括石屑等附属品),中标方根据招标人实际用料需求开展生产工作,提供生产加工服务。
*.*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 个标段,即 ** 标段。
*.*.*招标核心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采石场生产加工全流程服务,中标人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可采用机械生产、爆破生产两种方式实施生产作业服务,并按相关要求完成全流程配套及辅助工作。
投标人须满足本项目生产作业所需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矿山生产相关服务能力及有效的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由具备矿山生产相关服务能力的单位与具备有效爆破作业单位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能力满足对应工作内容即可,爆破资质须齐全有效。
*.*.*生产服务要求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机械生产服务、爆破生产双套服务方案,方案需明确生产方式的具体流程、操作规范及安全保障等内容,确保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爆破生产执行前置约定:爆破作业服务前须报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爆破物品、火药申领等全部审批及办理工作由中标人全权负责完成;未经招标人同意及相关部门审批通过,严禁实施爆破服务,仅采用机械生产服务方式。
*.*.*计量方式
本次项目按成品料进行计量,计量费用包含矿区内所有作业成本、管理成本、风险成本、生产线使用成本等全部相关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中标方核心职责
*.负责矿区内机械生产服务、爆破生产服务的全部生产工序,以及装车、运输、归堆、加工等配套工作,确保生产流程顺畅、高效。
*.承担生产服务相关所有辅助性工作,具体包括基建及生产期矿区道路的建设、维护、排水,作业场地平整,安全挡墙修筑,排土场维护,边坡修整等,保障矿区作业环境安全、合规。
*.严格落实生态环保防治工作,重点做好粉尘污染、噪音扰民等问题的治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环保标准。中标方用于本项目的生产加工设备须已取得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部门批复,确保设备符合环保施工标准,严禁使用未取得环保相关批复的设备开展作业。
*.用料需求响应要求:
中标方须根据招标人季度提供的书面用料需求清单组织生产,招标人应于每个季度前**日内,向中标方提供下个季度完整的书面碎石成品料用料需求清单,明确下个季度成品料的规格、数量、质量标准及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关键信息,确保中标方有充足时间制定季度生产计划、调配资源。
招标人应在每年**月**日前向中标方提供次年年度大致用料需求总量,作为中标方制定年度生产计划、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及资源配置计划的参考依据,年度大致总量与季度需求清单不一致时,以季度需求清单为准。
临时加减用料需求约定:若招标人需在季度需求清单基础上临时增加或减少用料需求,应提前*个工作日向中标方出具书面通知,明确临时需求的规格、数量、调整原因及交货时间(若有);双方应就临时需求调整后的生产安排、成本变化(若有)协商一致,签订补充确认单后执行。若临时需求调整幅度较大(单次调整量超过对应季度该品类需求总量的**%),中标方可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提出合理调整期限,招标人应予以配合。
*.爆破生产作业服务工作量按招标人实际生产需求执行,无合同约定上限,中标方需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及时调整作业计划,确保满足招标人生产进度要求;同时严格遵守爆破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负责炸药的规范保管、运输和使用,配备专人负责炸药管理,落实全程安全防护措施,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严防炸药流失、违规使用及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爆破作业全流程安全可控。
*.矿山生产所需的水、电供应由中标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设施搭建及维护均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提供任何水电相关支持,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纠纷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形式及责任划分
联合体形式:投标人须由具备矿山生产能力与爆破资质的单位组成,爆破资质齐全有效;中标后需由招标人、联合体牵头方(机械生产服务单位)、联合体成员方(爆破作业公司)共同签订三方合作协议,明确爆破作业的分工界面、权责划分及安全责任归属,确保各方职责清晰、协同配合;爆破作业须在招标人取得爆破审批后,按补充协议及程序启动。
独立形式:投标人自身需同时具备机械生产服务能力和爆破生产资质,爆破资质齐全有效;由中标方独立承担爆破作业全部责任,无需签订三方合作协议,自行负责爆破作业的安全、质量及进度管控;爆破作业须在甲方取得爆破审批后,按补充协议及程序启动,未获许可前仅执行纯机械生产服务。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方不得将爆破作业及本项目任何工作内容分包、转包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严重违约,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 招标预算:********元人民币,(大写:陆仟叁佰零捌万肆仟玖佰陆拾元)。
本项目招标预算按最长 * 年服务期计算,预估生产占比和年度预估生产量是基于矿山**万立方米/年设计生产能力及行业合理年度生产量测算、测算逻辑为Σ(各品类年度预估生产碎石成品料量 × 对应最高限价)×* 年。具体如下表:
碎石成品料品类 | 预估生产占比 | 年度预估生产量(*³) | 最高限价 (元/*³虚方含税) |
碎石土 | *% | ***** | *.** |
狗头石 | **% | ****** | **.** |
基层及水泥混凝土面层碎石 | **% | ****** | **.** |
沥青混凝土路面反击破碎石 | **% | ****** | **.** |
合计 | ***% | ****** |
上述各类碎石成品料的预估生产占比、年度预估生产量,仅作为预算测算基础,不构成结算及实际生产约束;实际结算以双方核实的各品类石料实际生产碎石成品料量×对应中标单价据实核算,与预算金额、预估生产相关数据无关联,*.*条最高限价为投标唯一约束标准。
*.* 最高限价
本次招标按四类石料分项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针对各品类的投标单价不得超过对应最高限价,各品类最高限价明细如下(含税,计量口径:碎石成品料):
石料品类 | 单价最高限价(元/*³虚方含税) |
碎石土 | *.** |
狗头石 | **.** |
基层及水泥混凝土面层碎石 | **.** |
沥青混凝土路面反击破碎石 | **.** |
本项目全部采用碎石成品料计量结算,实际结算以双方共同核实的各品类石料实际生产碎石成品料量,乘以对应中标投标单价据实核算。
*.*付款方式
本项目费用按各品类石料实际销售量(碎石成品料)分项结算,严格按照销售数量(碎石成品料)计量付款,与本项目*年服务期测算预算、预估生产占比、年度预估生产量(**万方,碎石成品料)均无绑定关系,实际生产/销售多少,按对应品类中标单价结算多少。
结算金额为每月经过双方确认售出的石料数量(碎石成品料)和对应品类中标生产加工单价(以元/立方米为单位)的乘积,结算截止日期为每月月末;次月*日前,乙方(中标方)根据双方核实无误的石料售出数量(碎石成品料),制定“结算明细表”(明细表需明确标注各品类石料碎石成品料售出数量、中标单价、结算金额)报甲方(采购人)核实,甲方核实无误后,乙方根据最终确认的结算金额开具黑龙江省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合规发票后,在每月**日前支付已确认石料售出数量对应加工服务费用的**%款项,剩余*%加工费于次月支付。
付款方式:采用银行公对公转账方式,甲方将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合法有效银行账户。
*.*服务期限:双方签订*年固定期限正式合同,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起算。
年度考评:每年度结束后,采购人将对中标方本年度履约情况、各品类石料实际生产服务完成情况、安全生产及质量管控情况开展年度履约考评。若年度考评不达标,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剩余未履行的合同,已履行年度按实际结算执行,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质量要求:各类石料产品及生产服务、加工工艺严格执行国家矿山生产、爆破作业现行行业标准及规定,符合《爆破安全规程》(***********)、《非金属矿生产安全规程》、公路工程集料相关标准等规范要求,所有产品及作业工艺均需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实际生产、销售质量需求。
*.**安全目标:满足国家及黑龙江省矿山生产、爆破作业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有效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管控目标。
*.**服务地点:七台河市新兴区七台河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第一采石场。
*.**商务谈判: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 个工作日内,需与采购人开展商务谈判,双方就以下内容达成一致并全部落实至正式合同条款及附件中:
(*)项目双生产服务方式实施细节、原矿主资源使用衔接方案;
(*)联合体模式下三方协议履行细则;
(*)年度履约考评具体标准(明确考评指标、评分规则、合格阈值等),该标准作为合同附件,是年度考评及合同终止的唯一依据;
(*)年度生产服务计划调整机制(含各品类石料生产比例调整流程);
(*)各品类石料质量验收标准及检测流程;
(*)石屑等附属物料的具体处理流程;
(*)实际生产 / 销售量的核实方式(明确双方共同派员现场验收、签字确认的《数量核实单》为唯一结算依据)。
(*)特殊结算情形约定:若招标人到期未按约定支付款项,或招标人未售出对应碎石成品料导致无法按常规方式结算的,双方可协商采用已生产的碎石成品料抵顶结算,具体结算方式、结算金额、石料抵顶标准等相关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纳入正式合同条款或补充协议中。
*.** 其他要求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石屑等附属物料,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中标方需按招标人书面指令统一堆放、处理或回收,招标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相关处理成本已包含在各品类石料投标报价中。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矿山机械生产作业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双生产服务方式(机械生产、爆破生产)及四类石料加工的相应能力,同时满足下列资质要求:
*.*.* 独立投标人须满足:具备矿山机械生产作业服务核心能力,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四级及以上《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 联合体投标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分工、权责划分及牵头人权限,联合体协议书须加盖各方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承担本项目整体管理职责,且需满足具备矿山机械生产作业服务核心能力(配备相应生产设备及专业作业人员)。
(*)联合体成员方须为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四级及以上《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从业范围至少包含设计施工、安全监理)。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家。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且该资质等级须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同一合同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业绩要求:无。
*.*人员要求:
本项目需配备专职项目管理及安全作业人员,人员配置需同时满足机械生产服务、爆破生产作业双重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项目负责人 * 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独立投标人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牵头方),投标人须出具格式自拟的承诺函,承诺该项目负责人人证合一、在岗在职。
投标人须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含《爆破安全规程》(***********)、矿山安全生产相关规范等),为本项目合理配备满足作业需求的专职各类人员。
投标人须提供《主要人员配备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已按国家及行业规定配齐所有必要人员,所有人员资质真实有效、在岗在职。
中标人中标后须严格按照招标人统一要求,配齐本项目机械生产、爆破作业所需全部专职管理及作业人员,全面落实安全生产 “人证合一” 在岗管理制度,从严规范现场人员准入及作业管理,严控安全风险;本项目具体岗位设置、人员数量、从业资质等配置标准,由招标人在中标后另行明确下发,中标人须无条件遵照执行。
*.*信誉要求:
①近三年(****年**月*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投标人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中未被列入供应商信息中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
⑤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相关单位情况说明,格式自拟。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
(*)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近三年(****年**月*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违反法律法规或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操作;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数字证书,若出现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单位代缴**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投标人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本平台完成投标人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投标人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个工作日),**办理咨询电话:*************(李女士);
*.*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交资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 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
(*)招标文件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招标文件费用。若存在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单位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投标人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政企招采平台要求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递交;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统一递交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递交、逾期递交或保证金金额不足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文件开标情况。
*、其他说明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通过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开展招投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内的操作手册,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受理异议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七台河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七台河市新兴区滨水街**号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星海路**号*栋***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