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2026-05-07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金华市汤溪中学城区校区窗帘采购与安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 总价:******.*(元) | 浙江卓轩遮阳技术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九溪路****号***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 | 金华市汤溪中学城区校区窗帘采购与安装项目 | 金华市汤溪中学城区校区窗帘采购与安装项目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跃军,陈永超(第*标项采购人代表),叶晓明,王发扬,许华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投标人取得中标资格后,须参照原国家计委的计价格(****)****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标准的**%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计算(***万元及以下部分按*.**%费率,***万元以上***万元及以下按*.***%费率);不足****元的,按****元收取。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机构。(单位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开户银行:金华银行东苑支行)电子邮箱:**********@**.***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华市汤溪高级中学
地址:金华市和堰新村以东、新宏路以南、金安公路以西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李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东莱路***弄**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诸葛慧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郑晓春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号财政局***办公室
传真:
联系人: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