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26-05-07 00:00:00
南京市儿童医院广州路院区厨房餐厅加装烟感及辅楼加装烟感和消火栓采购采购文件
第一章采购邀请
南京市儿童医院就南京市儿童医院广州路院区厨房餐厅加装烟感及辅楼加装烟感和消火栓采购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儿童医院广州路院区厨房餐厅加装烟感及辅楼加装烟感和消火栓采购
三、项目简要说明:详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元(单位:人民币)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说明: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号)的规定,适用信用承诺的供应商,对于第五条中的*至*款证明材料可使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替代。
六、报名相关要求: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务必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扫描下面二维码进行报名,按照规定填写,确保信息填写正确。
报名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出当日至****年*月**日**:**止,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报名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院内比选具体时间、地点会通过报名表填写的邮箱发送,请报名供应商关注邮箱邮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八、项目联系人及监督:
采购文件编制人:孙老师 编制人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主任采购单位咨询电话:***********
医院纪律监督部门监督电话:************
有关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见采购文件。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适用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定义
*.* “供应商”是指参加采购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 “货物和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的单位。
*、政策功能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 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但需提供有资质认定资格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二、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组成
*.* 采购文件组成:采购邀请、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响应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条件、无效响应和废标条款、附件等。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
*.* 医院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前,在原采购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 医院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采购截止时间和开始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 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关注医院网站有关本采购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三、响应
*、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医院就有关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元”。
*、联合体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响应
*.* 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编制响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响应文件组成
*.* 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
**.*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采购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采购的要求。
**、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
**.*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响应报价表中的货物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 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逐条响应并予以说明。
**、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 价格部分是对货物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货物仅接受一个价格。
**.*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 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
**.* 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 供应商应提交一式四份响应文件(二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
**、响应有效期
**.* 自成交之日起**天内有效。
四、采购、评定与确定供应商
**、采购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评定
**.* 评定组织
**.*.*评定工作由医院负责组织,具体事务由依规组建的评定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直接确定供应商;
**.*.* 评定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 评定程序
**.*.* 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进行审核,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资格。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处理:
(*)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仅审查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事宜;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没有逐一说明响应货物品牌、型号、产地、技术参数,而是直接拷贝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
(*)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采购要求的;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响应文件的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采购文件中用带星号(“★”)、“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采购中止,同时将采购中止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 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根据评定委员会要求供应商书面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确定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成交结果在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供应商质疑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补偿金。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医院采购活动。
**.* 医院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 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均不退回。
**、编写评定报告
**.* 评定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定记录和评定结果编写评定报告。
**、评定过程的保密性
**.* 医院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定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定办法的确定,以及评定过程和结果。
**.* 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供应商及与评定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五、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
**.*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六、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质疑
**.*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医院提出询问,医院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医院。
**.*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医院不予受理:
(*)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开采时间;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
**.*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
**.* 医院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遵循医院“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投诉
**.* 质疑供应商对医院的答复不满意,或医院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医院监察部门投诉。
**、诚实信用
**.*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 供应商不得以向医院工作人员、评定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医院网站公告,医院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医院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第三章产品名称和数量
南京市儿童医院广州路院区厨房餐厅加装烟感及辅楼加装烟感和消火栓采购
第四章 技术部分要求
一、项目简介:本项目位于南京市儿童医院广州路院区*#楼一层、二层膳食中心及*#北侧辅楼。按本采购文件所列清单,提供所需全部设备、材料,并运抵采购人项目现场,负责安装、就位,直至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采购内容所需的所有货物、劳务、服务和费用全部由中选单位承担。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
二、技术要求
*.*本项目现场勘察时间:****年*月**日上午*:****:**(请于*点之前到)
现场勘察报名地点:南京市儿童医院广州路院区*号楼五层安全保卫处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清单: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采购文件中编制安装方案及措施费用供应商自行考虑。
*.*技术要求:
(*)严格按国家现行施工、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按图施工。
(*)施工时须密切配合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发现问题尽早提出及时解决。
(*)必须保证现场施工安全,临时用电按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操作,现场配备符合规范要求数量和类型的灭火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清运必须按照垃圾管理条例的要求严格执行。
(*)施工方必须服从建设方的管理及安排,并与其它专业施工方密切配合,不得互相推诿,否则建设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施工方负责。
(*)中选人为现场质量安全第一负责人,应承担全面管理的责任。若有其他分包单位或协作单位在现场交叉施工,中选单位应予以协调配合。分包单位或协作单位在施工现场出现质量或安全问题,中选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三、材料要求:
▲(*)供应商中选后,进场材料必须确保材料安全、环保、防火、可靠,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检测报告、合格证等)。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主材的规格型号与品牌。供应商需选用不低于推荐品牌的产品,如选用优于本参考品牌的产品,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经采购人认可确认后方可使用。且须承诺中选后按照本材料、设备表要求提供符合项目需求的材料及设备,在提供材料及设备时一并出具相应证明文件。
★(*)广州路院区消防报警主机现品牌为海湾*************,本次更换的设备(回路卡及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等)需跟原系统匹配、兼容(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附:主要设备和材料品牌要求
主要材料、设备名称 | 推荐品牌、厂家(或同等档次) |
镀锌钢管 | 友发、华岐、天津 |
回路卡 | |
感烟探测器 | |
感温探测器 |
加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响应无效;加注“▲”符号的为重要条款指标,其他未加注符号的为一般条款指标。
四、项目商务要求
(*)项目工期:要求**天之内,除国家大型活动规定不允许施工及不可抗自然因素之外。
(*)施工地点:本项目位于南京市儿童医院广州路院区*#楼一层、二层膳食中心及*#北侧辅楼。
(*)验收要求:按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执行,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保修要求:自验收通过后,不少于*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付款方式:按我院规定,项目最终结算价由医院审计处审计后为准,验收合格之后三个月内凭竣工结算审计报告支付结算价款的**%,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月内付清余款。
附件*:南京市儿童医院广州路院区厨房餐厅加装烟感及辅楼加装烟感和消火栓采购清单
*、广州路院区厨房餐厅及辅楼加装感烟探测器清单 | |||
名称 | 规格材质 | 单位 | 数量 |
回路卡 | 回路卡 | 台 | * |
感烟探测器 | / | 个 | ** |
感温探测器 | / | 个 | ** |
配管 | ***** | * | **** |
配线 | ********** ***.* | * | **** |
配线 | **************.* | * | *** |
模块箱 | 接线端子箱 | 台 | * |
火灾报警调试 | 增加设备接入报警主机调试 | 项 | * |
*、广州路院区辅楼增加消火栓清单 | |||
名称 | 规格材质 | 单位 | 数量 |
镀锌钢管 | **** | * | ** |
保温 | 橡塑 | 立方 | ** |
消火栓箱 | 含箱内配件(软管卷盘、水带、枪头、栓头等、灭火器) | 项 | * |
五、评标原则
本次院内谈判采用综合评分法。谈判小组对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谈判小组会自行确定。
(一)评分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两部分,总分值为***分。
请务必填写《评分索引表》
(*)价格分为**分。
价格分计算方法如下:
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价格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预算限价**%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分钟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商务技术分为**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 | 价格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 |
* | 质保响应 | 满足比选文件免费保修期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加*分,满分*分(提供承诺函或制造商质保方案,若响应文件中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况,以最低免费质保期作为评分依据)。 | * |
* | 培训方案 | 根据供应商编制的培训服务实施方案,由比选小组根据响应文件中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派技术人员清单、培训计划及培训方案、是否具有详细的安装使用维护保养等相关现场培训、事后的集中培训计划等)进行评审: 方案科学合理、完整、切实可行的得*分; 方案较为详细的,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的得*分 方案不完整、科学性欠合理、可行性欠妥的得*分; 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 |
* | 安装调试方案 | 根据供应商编制的运输、安装、调试方案,由比选小组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完整、安排合理且切实可行的得**分; 方案较好满足采购要求,可操作性较强的得**分; 方案基本满足采购要求,可操作性一般的得*分; 方案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且没有具体操作性的得*分;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 |
* | 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在发生重大性、临时性、突发性事件等应急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方案详细、清晰、可行性高,对本项目针对性强的,得**分; 方案较为详细、可行性较高,对本项目针对性较强的,得*分; 方案较为详细、可行性一般,对本项目针对性一般的,得*分; 方案较为粗略、可行性薄弱,对本项目针对性无,得*分; 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 |
* | 售后服务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须有具体响应时间和维护频次)进行评分: 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合理,服务流程及内容具体,响应时间迅速,服务人员齐备,备品配件齐全,得**分; 售后服务方案较全面,服务流程及内容较具体,响应时间较为迅速,服务人员匹配基本满足需求,备品配件较齐全,得*分; 售后服务方案片面,有基本服务流程及内容,响应时间一般,服务人员匹配基本满足需求,备品配件欠齐全,得*分; 售后服务方案有缺失,服务流程及内容空洞或欠缺,响应时间缓慢,服务人员匹配欠缺,备品配件有明显缺失,得*分; 方案内容简单且不具有针对性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 |
* | 团队配备 | 根据供应商提供相关服务所需的服务人员配置进行综合评分: 服务计划安排方案科学,人员配置合理、服务车辆齐备(自有),完全涵盖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得**分; 服务计划安排方案较科学,人员配置较合理,完全涵盖采购文件要求的得*分; 服务计划安排方案一般,人员配置合理性一般,基本涵盖采购文件要求的,得*分; 服务计划安排方案不科学,人员配置合理性欠妥,未涵盖采购文件部分要求的得*分; 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团队配备情况(相关成员均需提供相应身份证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签署的劳动合同、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一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进行评审: 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的,得*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项目团队人员完全具备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的,得*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
* | 类似业绩 | 供应商提供自****年*月*日(含)以来承接过同等类似项目业绩(包含本次项目内容),每提供一个业绩得*分,最多得*分(需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未提供;签署合同的同一采购方不重复计分)。 | * |
合计 | *** | ||
第五章 响应材料要求
响应文件提供注意事项
*、响应文件至少提供*份正本*份副本;
南京市儿童医院广州路院区厨房餐厅加装烟感及辅楼加装烟感和消火栓采购项目院内采购响应文件模板.****
*、正本加盖报名公司公章后,扫描制作成一份***文件,拷贝至*盘,现场谈判签到时向工作人员领取封装袋,将*盘封入袋中,封面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日期,交予工作人员;
*、若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文稿不符,以纸质稿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