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交易中心智慧化场地建设项目室内全彩LED屏、存储设备、监控设备和数智见证系统软件等(第2次)公开招标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2026-05-07
浙江/杭州 变更澄清
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交易中心智慧化场地建设项目室内全彩LED屏、存储设备、监控设备和数智见证系统软件等(第2次)公开招标项目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浙江/杭州-2026-05-07 00:00:00

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交易中心智慧化场地建设项目室内全彩***屏、存储设备、监控设备和数智见证系统软件等(第*次)公开招标项目第*次澄清回复/修改

发布时间:**********

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交易中心智慧化场地建设项目室内全彩***屏、存储设备、监控设备和数智见证系统软件等公开招标项目(第*次招标)

*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招标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交易中心智慧化场地建设项目室内全彩***屏、存储设备、监控设备和数智见证系统软件等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该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本补遗书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交货期:硬件设备****年*月**日前到货,软件设备****年*月**日前到货并上线完成。修改为硬件设备****年*月**日前到货,软件设备****年*月**日前到货并上线完成。

*.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招标人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明显不平衡报价,在总价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应双方协商调整至双方认可的合理范围。本次招标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以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对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指标第八条存储设备,名称四合一存储中:支持不少于***路**码流监控设备,修改为支持不少于***路**码流监控设备(按照存储*年时间,每天**个小时估算,其他要求保持不变。

请各参加本次招标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年**月**日**时**分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招标人: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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