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职业技术学校新能源汽车实训室建设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2026-05-07
安徽/淮北 中标结果
濉溪职业技术学校新能源汽车实训室建设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淮北-2026-05-07 00:00:00
濉溪职业技术学校新能源汽车实训室建设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
濉溪职业技术学校新能源汽车实训室建设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濉溪职业技术学校新能源汽车实训室建设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濉溪职业技术学校新能源汽车实训室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敏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区湖北路***号融湖公馆**幢***

中标(成交)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智能网联辅助驾驶教学平台

品牌:车胜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人信息

称:濉溪职业技术学校

址:濉溪县百善镇南部次中心雁鸣大道与青阳路交叉口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河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淮北市孟山中路金悦华庭*幢*座****

项目联系人:何小兵

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濉溪职业技术学校

址:濉溪县百善镇南部次中心雁鸣大道与青阳路交叉口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河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淮北市孟山中路金悦华庭*幢*座****

项目联系人:何小兵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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