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6-05-07 00:00:00
****年度为民服务办南事涉及停车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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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度为民服务办南事涉及停车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三、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名称:池州市规划勘测设计总院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西路***号
成交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年度为民服务办南事涉及停车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服务范围:本项目包含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地点:芜湖市南陵县。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设计周期为**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毛梦影、奚正江、冯有才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芜湖市政府性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付费参考标准》,****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项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供应商业绩:*.****年老旧小区及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二期设计项目;*.****年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杏村西街周边片区道路配套改造工程设计。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陵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南陵县籍山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金玺商务写字楼、绿地新都会*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