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2026-05-07 00:00:00
采购****年六安市直单位租赁新能源汽车租赁项目(二次)
|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 |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裕安区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六安市及周边地区 |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 |
采购****年六安市直单位租赁新能源汽车租赁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年六安市直单位租赁新能源汽车租赁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需求中“*.供应商提供租赁服务的车辆,除购买国家规定的交强险外,还须投保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须达到***万及以上)、驾乘人员险(保额须达到**万/人及以上)等险种。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在签订合同前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和投标承诺足额完成车辆保险购买的,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更正为:“*.供应商提供租赁服务的车辆,除购买国家规定的交强险外,还须投保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须达到***万及以上)、驾乘人员险(保额须达到**万/人及以上)等险种。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在签订合同前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和投标承诺足额完成车辆保险购买的,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
*、采购需求中:
|
车辆类型 |
数量 |
规格 |
价格(元) |
|
|
月租(**天) |
年租(**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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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 |
**辆 |
**万元以下 |
**** |
***** |
|
*****万元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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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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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类型 |
能源类型 |
续航里程(**) |
数量 |
规格 (实际采购车辆成交开票价) |
价格(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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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租 (**天) |
年租 (**月) |
|||||
|
新能源汽车(中型轿车) |
纯电 |
≥*** |
**辆 |
*****万元 |
**** |
***** |
|
新能源汽车(***) |
纯电 |
≥*** |
**辆 |
*****万元 |
**** |
***** |
备注: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拟出租车辆相关资料,包括车型、参数、价格等相关信息。
*、评分办法中:
*.*.*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
体系 认证 |
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每提供一个得*分,本项满分**分。 |
**** |
|
系统对接服务人员证书 |
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系统对接服务人员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每提供*个得*分,本项满分*分,没有不得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 |
|
车辆 保险 |
除国家规定的必保险种,供应商承诺成交后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车辆投保(企业自保项目不得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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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分 (**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
|
更正为:
*.*.*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
体系 认证 |
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每提供一个得*.*分,本项满分*分。 |
*** |
|
系统对接服务人员证书 |
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系统对接服务人员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每提供*个得*分,本项满分*分,没有不得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 |
|
车辆 保险 |
除国家规定的必保险种,供应商承诺成交后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车辆投保(企业自保项目不得分): |
*** |
|
价格分 (**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
|
*、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延期至****年*月**日*点**分,开标地点、开标方式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供应商及时关注查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供应商不及时关注相关更正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数智裕达租赁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创大厦西楼**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高速财富广场****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闻工
电 话:************
*.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 称: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双创大厦**楼
联系方式:************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