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6-05-07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司法审计服务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司法鉴定及司法审计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辽宁宁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海街**号***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司法鉴定及司法审计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需对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办理的各类案件中涉案资金总额、来源、去向等进行司法审计鉴定。并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的会计执业标准,出具真实客观公正的审计鉴定报告书。 *.每个系列案件签订一份协议。任何个案协议应在本合同框架下履约,在每个合同履约期限内签订的协议均为有效。合同期满仍未完成的,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均应无条件履行本合同。采购单位提供送审资料齐全后,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单位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受托业务,由采购单位根据案件实际确定审计的时长和人员配备;对于特殊复杂项目或者案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的,中标供应商应会同采购单位协商确定合理的完成时限。如因采购单位原因,或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中标供应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双方应就完成日期进行协商。 *.委托合同签订后,服务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 *.接受委托完成审计工作后,按要求接受公、检、法等部门的质询。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