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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证件】关于咨询户籍迁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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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因学校就读将户籍迁移至省外,****年再次迁移至裕安区青山乡街道,目前准备迁移回兴隆村,现咨询是否符合迁移条件,已经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办理?

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号) 第六十三条〔迁移登记一般情形〕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拟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一)〔直系亲属投靠迁移〕公民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包括:夫妻间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及第五十九条(其他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户口迁移、户口冻结地区的冻结范围及时限遵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规定。依据《六安市公安局户籍业务办理工作规范》规定:“农村或集体土地区域的户口迁入,必须符合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已成年子女这三种情形”,您目前不符合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