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凤阳县-中标候选人公示】凤阳经开区环境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5-06
安徽/滁州 中标结果
【滁州市-凤阳县-中标候选人公示】凤阳经开区环境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滁州-2026-05-06 00:00:00

凤阳经开区环境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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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凤阳经开区环境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凤阳经开区环境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凤阳凤宁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板桥镇

联系人及电话

杜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名城华庭*幢

联系人及电话

卜旭东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江苏泽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

投标人业绩

*)天宁区城市管理局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包);

*)****年*****年武进国家高新区景观绿化养护项目(二标段)

投标价(元)/费率(%)

*******.*元(综合绿地养护*.**元/㎡*月;苗木养护*.**元/株*月;绿化提升*******.**元;绿化补植下浮率**%)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吴建法;王斌;邵思南

证书名称

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园林绿化施工中级工程师;园林绿化施工中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日历天,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江苏景致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

投标人业绩

*)长江镇绿化养护项目(二标段);

*)江苏謇公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采购嫩江路、扬子江路、新安江路等及苗圃绿化养护项目三标段

投标价(元)/费率(%)

*******.**元(综合绿地养护*.**元/㎡*月;苗木养护*.*元/株*月;绿化提升*******.**元;绿化补植下浮率**%)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周汤龙;胡小军;朱伟

证书名称

园林绿化施工高级工程师;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日历天,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参考安徽省地方标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规程》(****/**********)的***%收取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 元;专家评审费:***** 元;论证费:**** 元;其他费用(如有需注明费用名称)/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材料至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总工会北楼*楼业务室 ;联系人:卜旭东 ;联系电话:***********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至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地址: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监督管理股 ,联系人:宋主任 ,联系电话:************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提起投诉日期;

*)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和评委技术标打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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