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2026-05-06 00:00:0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贵阳市观山湖区卫生健康局
项目名称:观山湖区宾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房屋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观山湖区宾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房屋租赁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为观山湖区宾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房屋租赁,包含场地租赁费用及税金,最终采购金额以实际产生费用的合计金额为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为续租项目,租赁场地总面积****.**㎡平方米。前期宾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经费已投入***万元,在历年的办公使用过程中,对办公场地进行了装修改造以及网络布局,拟租赁的办公室面积规模、设施设备、停车需求、办公网络、交通、保障公共服务便捷性等条件完全满足区卫健局日常办公需求。如搬离更换办公用房,必将产生高额的装修费、搬迁费以及办公配套设施购置费用,还会牵扯大量的沟通成本和不确定风险,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搬迁还可能导致设备损坏风险、工作衔接滞后等情况。
经我单位充分调查,现有办公场所经长期工作实践形成,是能够完全满足我单位特定办公与对外服务功能分区要求的唯一场所,其空间布局、功能设置、区位条件及现有投入具有不可替代性。
继续租赁该房屋,是保障我单位公共服务职能正常履约唯一可行方案的特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贵阳观山湖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镇金清线西侧智能制造产业园区**栋**层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号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贵州省地质科技园*栋*楼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王云、罗威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号大西南·富力中心**栋*层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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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论证资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