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5-06
四川/达州 质疑投诉
达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达州-2026-05-06 00:00:00
达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达州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实训室建设项目(第三批)物联网智能应用控制技术实训室建设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蜀润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万和中心*栋

被投诉人:达州技师学院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西南职业教育园区中段

被投诉人:达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达州市马踏洞新区龙马大道与鱼泉路交叉口处新政务服务大楼*区

四、基本情况

达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达州技师学院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实训室建设项目(第三批)物联网智能应用控制技术实训室建设(*****************),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智能家居软件开发与装调实训装置”*序号*:“智能家居软件开发与装调实训装置”中要求提供智能平板电脑*台、笔记本电脑*台。笔记本电脑与智能平板电脑均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范畴,采购文件未明确要求供应商提供对应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符合国家关于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相关管理规定,属于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

投诉事项*:标的名称:“智能家居软件开发与装调实训装置”*序号*:“智能家居软件开发与装调实训装置”中的笔记本电脑未按照《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年版)》财库〔****〕**号(下文简称标准)的要求编写参数。未将财库〔****〕**号文附件中全部加“*”的指标列为实质性要求,违反财政部、工信部强制性规定,导致采购需求不完整,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与评审公平性。

投诉事项*:标的名称:“智能家居软件开发与装调实训装置”*序号*:“不锈钢操作台”属于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范畴,采购文件未明确要求供应商提供对应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符合国家关于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相关管理规定,属于采购文件存在重大缺陷。

投诉事项*:标的名称:“智能家居软件开发与装调实训装置”*序号*:“智能家居照明系统实训装置”、序号*:“电动窗与窗帘实训装置”均要求配备无线路由器。无线路由器必须具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否则不可销售使用,这是国家强制性规定。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供应商提供对应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存在重大缺陷。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三)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达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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