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26-05-06 00:00:00
关于购买赴西班牙执行经贸合作交流任务团组行程服务的公告
| 索 引 号 | 无 | 分 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外贸处 | 发布日期 | ********** |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无 |
关于购买赴西班牙执行经贸合作交流任务团组行程服务的公告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要求以及我厅相关规定,现对****年*月由我厅组团赴西班牙执行经贸合作交流行程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名称
省商务厅赴西班牙执行经贸合作交流任务行程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一)团组构成
省商务厅及有关单位工作人员*人
(二)行程
第一天*月**日(周二)
上海*巴塞罗那
第二天*月**日(周三)
巴塞罗那*赫罗纳
第三天*月**日(周四)
巴塞罗那*巴塞罗那
第四天*月**日(周五)
巴塞罗那*上海
(三)服务内容
团组从离境到入境期间在国外的所有行程安排,具体含国际旅费、城市间交通(含境外所有陆上交通)、住宿(单间)、伙食、公杂、签证、保险相关费用等。
三、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三)服务商具有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
(四)服务商须具有承办过省部级领导出访活动的经历。
四、报价内容
报价须包含以下内容:
*.从离境到入境期间的国际机票费(即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费用);
*.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
*.城市间交通费用;
*.保险费用;
*.签证费用;
*.服务费;
*.开具票据的税费。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必须为匿名,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整,逾时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六、其它要求
(一)注意事项。
*.为避免浪费,也为避免报价过低导致服务质量受损,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实行个人包干使用,按照鄂财行发[****]**号文件确定的标准详细分项报价,不得多报或少报,否则为废标;
*.报价内容尽可能详细,如住宿酒店的具体规格;
*.报价所含费用必须全面,不得漏项或者任意加收,否则为废标。
(二)选中原则。在满足能够达到服务质量和规定费用标准的限度内,报价最低者中标(恶意低价报价,中标后,未能满足公务服务标准的,将禁止再次参与我厅境外公务活动购买服务竞标);同等条件下,承办过类似商务团出访活动的服务机构优先。
(三)付款方式。采用服务商垫付方式。服务商先行垫付本次费用,出访行程结束后,服务商向省商务厅提交符合相关政府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收到上述商业票据后,省商务厅按照票据向服务商支付服务款项。上述商业票据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保险单、签证发票、服务发票等在内的符合政府部门相关报销规定的商业票据。
(四)合同签订须知。本公告所指行程服务采购方为本次活动组团单位湖北省商务厅,合同双方为湖北省商务厅与中标单位。
(五)出访时间和行程。将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若行程变化、活动取消或延期,服务事项据实结算。
七、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外贸处 熊先生
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