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2026-05-06
辽宁/阜新 中标结果
阜新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辽宁/阜新-2026-05-06 00:00:00
阜新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
发布时间: ****年**月**日信息来源: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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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第二次)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阜新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阜新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阜新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

供应商名称:阜新乾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孙家湾路****门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阜新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

服务类

名称:阜新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中标餐饮企业要需根据食堂实际情况自行足额配置食堂工作人员。能够保证一日四餐正常开展。 *、食堂所有员工由中标餐饮企业自行招聘,食堂员工工资和福利均由中标餐饮企业负担。食宿由采购人提供。 *★、中标餐饮企业所雇佣的食堂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不准在食堂工作(办理证件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自行承担)。

服务要求:*、职员工食堂年预算为***万元年。 本项目以人民币方式进行报价(包含工资、相关社会统筹保险、税金、福利、餐饮、保险、服装款、食堂食材采购、工具物料、消毒灭菌、垃圾收集清运、设备维修保养费用等)。每季度进行一次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以刷卡次数计算)。 支付条件:每一季度末,中标餐饮企业提供的服务满足服务标准,采购人检查合格应与中标餐饮企业及时结算。 支付要件:中标餐饮企业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应在收到发票后**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该季度的服务费。 *★、水、电费用由采购人承担,燃气等费用由投标餐饮企业承担并自行缴纳。 *★、委托服务期间内食堂设备正常维修、保养由中标餐饮企业负责。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的设备,由中标餐饮企业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中标餐饮企业自行购买、安装和使用,费用由采购人负担,采购人拥有这部分资产所有权(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费用中)。 *、委托服务期内因服务需要对食堂设备设施进行改动的,须报采购人批准后方能进行,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承担,委托服务期满后,中标餐饮企业不准拆除、改动原有项目。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时间为一年,在本年度采购人考评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连续续签合同不得超过两次,合同一年一签,总合同期不得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每日召开例会,检查员工的个人卫生、仪容仪表是否符合标准。 (*)厨师长安排、检查各部门工作,工作人员负责填写采购单,食品到货的验货工作,保证出品质量。 (*)厨房卫生要清洁干净,每天进行打扫,定期检查厨房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下班前检查好水、电、煤气等是否关闭,并做好记录。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玉卓、关欣、罗崇辉、孙艳芳(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阜新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固定收费******.**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新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东段*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阜新众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四合大街*****门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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