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院检验外送服务采购项目组织采购,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校医院检验外送服务采购
项目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西南交通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号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贾老师************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转***
四、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期限内,采购人与成交人实际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预算,则采购合同提前自然终止)。
服务地点: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医院、九里校区医院。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详见采购文件。
五、成交信息
成交日期:****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下浮率) |
* | 四川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 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工业总部基地成济路*号 | **% |
评审专家名单:
彭克军(评审小组组长)、韦萍、董俊邑(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根据代理框架协议,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
标准打折后收取。实际支付费用为根据中标(成交)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标准计算得出的收费标准乘以相应区间折扣;按照单价招标(总价为预估)的项目,服务费用的中标(成交)金额为项目预算的*折,折扣如下:<***万元的,*折(大写:捌折),本项目成交服务费为人民币****元。
*.收取方式:由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因特殊原因由委托方支付的,委托方在收到代理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