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2026-05-06 00:00:00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明港办事处仁和嘉园小区景观非机动车车棚新增工程*成交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明港办事处仁和嘉园小区景观非机动车车棚新增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明港办事处仁和嘉园小区景观非机动车车棚新增工程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 序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投标报价(元) |
计划工期 |
| *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明港办事处仁和嘉园小区景观非机动车车棚新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河南宝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郑州航空港区银河办事处**号地启航社区*号楼一单元***室 |
******.** 元 |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秀全、李精草、王娟
四、采购代理服务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和《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的规定按工程类计算。
本项目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招标代理费****元。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明港办事处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联系人:歹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机构: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号盛鼎科技园*号楼六楼(冬青街与檀香路交叉口向东***路北)
联 系 人:马玉超 联系电话: ***********
如何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