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监狱2026年-2028年办公用品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回复
2026-05-06
安徽/宿州 变更澄清
关于宿州监狱2026年-2028年办公用品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回复
安徽/宿州-2026-05-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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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宿州监狱****年*****年办公用品招标项目(项目编号:**************),现就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约定答疑期内提出的疑问,经认真研究作回复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项第*条采购清单及投标限价表中,“参照或相当于以下品牌型号同档次产品”栏中所列品牌型号仅作报价参考,非指定或固定品牌型号。报价时,各潜在投标人须根据表中技术要求/质量标准、规格型号/参数及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栏目内容,结合自身供货情况及所供产品品质档次等逐行自行填报,要求提供满足或优于以上要求的产品。

二、采购清单中同一规格型号产品分列多行、设置不同投标限价,如:序号 *(笔记本)、序号 **(擦手纸)、序号**(大盘纸)、序号 **(尘扫 )、序号 **(电烧水壶)、序号 **(蚊香液套盒)、序号 **(蚊香盘香)相关报价填报、品牌选用要求,统一说明如下:

)清单设置说明

本项目采购清单中,部分技术规格型号表述一致的货物,因供货定位、使用点位、品质档次、售后服务标准、预算分级管控等要求不同,分不同行项单独列明并分别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属于采购需求分级差异化设置。

)品牌及报价填报硬性要求

品牌型号填报要求采购清单中规格型号相同、分列不同行项且对应投标限价不同的货物,投标人必须分别填报不同品牌的产品,不得填报同一品牌、不得混用品牌替代,须做到一行一品牌、限价不同品牌不同,否则视为不响应采购实质性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

限价与报价规则:

*、投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清单原始行项逐条填报、逐项报价,不得合并行项、不得删除行项、不得修改采购文件既定最高限价;

*、各分项单行产品报价不得超过本行对应最高投标限价,各行报价独立控制;

*、首年投标总价合计金额、拟服务两年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均不得超出项目对应预算及总限价要求。

(三)投标文件一致性要求:投标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技术规格响应情况表、品牌、规格、单价、总价对应关系须完全一致,前后内容矛盾且无法按评标规则修正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特别提醒

请各潜在投标人严格遵照本说明分限价匹配不同品牌、逐行合规报价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严禁同规格多行列报同一品牌。

三、本次仅对报价编制要求、报价说明细则进行统一补充澄清,未修改项目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评审标准其他内容。

四、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

现顺延调整为:****年**月****:**

开标地点、投标递交方式、保证金截止时间、评审规则、采购需求等其他所有内容保持原招标文件不变。

五、重要说明

*、本次澄清及延期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登录交易平台查看最新澄清文件,按本次更新后的报价要求及时间节点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省宿州监狱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胜利路***号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安厦时代广场*栋****室

联系人:张工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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