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6-05-06 00:00:00
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淳安县融媒体中心裸眼**户外大屏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 总价:*******(元) | 淳安千岛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淳安县融媒体中心裸眼**户外大屏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 淳安县融媒体中心裸眼**户外大屏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三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蔚蔚,李蓓,冯学志(第*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号文的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单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公司。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淳安县融媒体中心(淳安县广播电视台)
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青溪大道***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军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航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号六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高文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李梦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淳安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号城建综合大楼**楼(快递仅限***或顺丰)
传真:
联系人:朱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



